|
||||
又一起大學男生因戀愛不成殺女友事件曝出。這是繼5月15日本報報道『大學男生捅死女友一審死刑』案件後,本市法院曝出的第二起類似案件。與前一起案件不同,因為殺人未遂以及自首等原因,被告人被從輕判處,獲刑7年。
被告人王某年僅20歲,犯罪時是本市某大學的大一新生。被害人高某是本市另一所大學的學生。二人原來是戀人。2008年10月,二人發生感情糾葛,高某提出分手,王某不同意,因愛生怨,產生報復念頭。
同年11月6日下午,王某帶著買來的水果刀趕往坐落於開發區的某大學泰達校區,伺機行凶。當天下午5時50分,王某以『准備去美國,臨行前想和高某吃頓飯』為借口騙高某和他見面,並支開高某身邊的同學。在該大學城公建區一個烤翅店附近,王某趁高某不備,用水果刀朝高某的腹部、背部、左臂等處猛捅數刀。高某倒地呼救,而此時,用來行凶的水果刀斷了,王某這纔罷手。王某到附近撥打『110』報警投案,隨後就老老實實地等在原地。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將王某帶走。高某被同學送往醫院救治,經法醫鑒定,其軀乾損傷為重傷,左上肢損傷為輕傷。
案件審理期間,王某與高某達成和解,在親人的協助下,王某賠償高某12.5萬元,取得了高某的諒解,高某主動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同時建議法院對王某從輕或減輕處罰。開發區法院經審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於未遂,加之其先自首,又在法庭上自願認罪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以及初次犯罪等原因,最終做出如上判決。
案件縱深
他們為何把刀捅向心愛的人
與前不久本報報道的大學生劉某教室捅殺女友案件相比,此案與其有很多相似之處:例如兩案被告人均是大學在校生,起因都是因愛生恨動了殺念。犯罪現場都是在公共場所,劉某甚至還『選擇』了教學樓。犯罪後,他們都主動投案,並不逃避罪責。兩被告人平時的社會表現還都『不錯』,而且都是初犯。兩起案件的發生讓人感到震驚,為什麼身處象牙塔的學生會如此殘暴,戀愛不成,竟然會對前女友狠下殺手?
天津社科院社會研究所副研究員汪潔表示,從上述案件可以看出,兩名被告人雖然上了大學,可能在文化知識上高於一般人,卻缺乏感情和理智的養成,過於以自我為中心,遇到不符合自己心願的事情就不計後果。這樣做既是對別人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因此,汪潔認為,應該對大學生進行正確的戀愛觀教育,不管感情多強烈,也要尊重對方,尊重生命,愛一個人就包括讓對方幸福和快樂。同時,還要加強對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如果法治觀念根深蒂固,也很難做出這樣極端的犯罪事件。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