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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巴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27日說,該縣公安局已決定對刺死野三關鎮乾部的女服務員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為監視居住。
據介紹,受鄧玉嬌親屬委托,鄧玉嬌代理律師於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鑒於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采取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
我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監視居住的對象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巴東縣公安局此前通報,5月10日晚,在該縣野三關鎮一家娛樂場所,服務員鄧玉嬌因拒絕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等三人提出的『異性洗浴服務』要求,雙方發生爭執。其間鄧貴大用一疊鈔票搧擊鄧玉嬌頭、肩部,並兩次將欲起身離開的她『推坐』在沙發上,導致鄧玉嬌用水果刀將鄧貴大刺死,另有一名鎮乾部被刺傷。
案發後,鄧玉嬌主動向派出所報案,次日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
恩施州委、州政府,巴東縣委、縣政府及政法機關高度重視此案。巴東縣迅速成立案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案件偵破、涉嫌違紀人員查處和娛樂場所專項整治專班,提出『不隱瞞、不偏袒、客觀公正、嚴格依法辦案』的工作要求。
歐陽開平介紹,目前此案尚處於偵辦階段,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組織偵辦,湖北省公安廳派員指導辦案。偵查人員發現鄧玉嬌隨身攜帶的包內有治療抑郁癥的藥物,至於她是否患有精神抑郁癥,司法機關將根據偵辦工作的需要或依據鄧玉嬌本人及其親屬或律師的請求,委托權威機構予以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