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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3名工作人員在賓館消費時,與服務員發生爭執,兩人被服務員刺傷,其中1人死亡。5月11日,鄧玉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拘。偵查中,偵技人員發現鄧玉嬌隨身攜帶治療抑郁癥的藥物,目前此案尚在進一步偵查中。(5月19日《廣州日報》)
一個很普通的刑事案件,由於被害者是公務員,案情和事情的進展都變得撲朔迷離起來。社會的輿論,幾乎是一邊倒的傾向於同情鄧玉嬌。筆者不禁疑問,如果被害者不是公務員,案情還會如此復雜,社會的輿論傾向還會如此的出現一邊倒情況麼?
也許,當被害者的身份只是一名普通市民時,其關注度會遠沒有今天這麼高!人們可能僅僅將其當做飯後的談資,一笑而過罷了。無論相關部門依據事實,認定鄧玉嬌是涉嫌故意殺人或是屬於防衛過當,恐怕都不會引起人們太大興趣,也自然不會招來人們普遍的非議。
僅僅因為被害人的公務員身份,此情不但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和熱烈討論,還使得案情變得越發的捉摸不透。首先是巴東縣相關部門在調查此案後,其向社會的通報是一會這種說法,一會兒卻又是另一種說法,弄得人們是一頭霧水。原本事實清楚和線索清晰的一個案件,也由於『公務員』而像喝醉了酒的人一般,神志有了些不太清楚。
人們對於鄧玉嬌的同情,並不是沒有道理;對於被害人的憎恨,也在情理之中。但如果褪去被害人『公務員』的這一層的外衣,人們的議論既不會高漲,更不會激憤。相反,人們的議論必然會理性些,也必然在理性的爭辯中,讓我們更快的看到事實的真相。
然而,這一切皆因『公務員』的特殊身份在發生著改變。巴東縣相關部門和廣大網友,都在事件之後變得越來越脫離了法律正常的軌道,以至於一些人想到了包青天、海青天等。這一反常而又似乎正常現象的出現,不能不說是一個法治社會的悲哀,也不能不說公務員在人們的心目中形象是何其之差了!作者:夏餘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