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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科學指導全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調查處理,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主要適用於我國出現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散發病例,或出現人與人之間的傳播,甚至社區水平的暴發流行階段。其他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調查處理仍按《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報告及調查處理指南(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一、疫情的發現與報告
(一)相關定義。
1.甲型H1N1流感病例:包括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確診病例,定義參見《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
2.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14天內,出現2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學聯系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或確診病例。
3.流感樣病例:發熱(體溫?38℃),伴有咳嗽或咽痛癥狀之一,缺乏其他的實驗室確定診斷依據。
4.流感樣病例暴發:
衛生部2006年印發的《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報告及調查處理指南(試行)》(衛辦疾控發〔2006〕108號)將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預警指標定義為:一周內,在同一學校、幼兒園或其他集體單位發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學關聯的流感樣病例;或發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不包括門診留觀病例);或發生1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
當前階段,為加強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監測,各地尤其是已報告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的地區可組織專家對疫情形勢進行綜合研判,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預警指標的敏感性,並將調整後的預警指標報衛生部備案。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發現和報告。
1.病例個案的發現和報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衛生部2009年5月12日印發的《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第一版)》的要求,發現、報告疑似和確診甲型H1N1流感病例個案。
2.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的發現和報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做好病例個案發現、報告的同時,應加強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的發現和報告。可能的發現途徑包括:
(1)在對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共同暴露者進行追蹤、調查中發現;
(2)在對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和醫學觀察中發現;
(3)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波及地區開展強化監測中發現;
(4)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經實驗室診斷後發現;
(5)其他途徑和方式。
3.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應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要求,2小時內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並做好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
所有疑似和確診病例均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第一版)》的要求,進行個案的網絡直報和相關資料報送,並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個案病例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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