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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凌晨1時許,湖南省平江縣建設局副局長李豐國,駕套牌車撞死2人。案發後,李豐國離開現場近8小時後投案。5月26日,平江縣交警大隊認定,李豐國對事故負主責,但並未逃逸。死者家屬稱,遭遇被迫刑事調解。
一個副局長居然偷偷摸摸的違法駕駛套牌車,不免讓公眾對李豐國的品行和道德水准產生懷疑。特別是當李豐國駕套牌車撞死2人後,居然不在現場協助調查,而是離開現場8小時後纔『投案』,因此無法進行酒精測試。正因為這樣,平江縣交警大隊纔『無法判定』其當時是否酒後駕車。其實,要判定李豐國是否酒後駕車不一定非要做酒精測試,認真調查一下李豐國肇事之前在做什麼?和什麼人在一起?是不是出入過酒店?有沒有飲過酒?就能立馬知道李豐國是不是酒後駕車。可奇怪的是平江縣交警大隊為什麼不願意深入調查,到底是『無法判定』李豐國是否酒後駕車,還是不願判定?
平江縣交警大隊在處理這起局長駕套牌車肇事案中的反常表現還在於強迫死者家屬進行刑事調解。死者家屬稱,發生事故後,交警主導私了,在未出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要求死者家屬簽字,要求家屬不追究司機刑責,還請求寬大處理,調解書均是交警事先寫好的。如果真如死者家屬所說,本來應該主持公道、嚴懲肇事凶手的平江縣交警大隊豈不變成了幫助李豐國逃脫法律制裁的幫凶?
最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案件發生了這麼長時間,平江縣紀委部門卻一直袖手旁觀,至今尚未介入此案。其實,在李豐國這起駕套牌車肇事案有許多值得引起當地紀檢監察部門注意的疑點。李豐國是凌晨1時駕套牌車肇事的,在肇事之前,這位局長在做什麼?有沒有利用公款出入高檔娛樂場所?李豐國在肇事後賠償立刻拿出65萬元現金給兩位死者的家屬,一個縣城的局長怎麼一下子能拿出這麼多現金?他到底有多少錢?來路正不正?有沒有貪污受賄?紀檢監察部門如果按照上述思路進行深入調查,相信一定會有意外收獲。
一個局長駕套牌車肇事致使2人無辜死亡,難得陪幾個錢就不了了之了嗎?如果該局長就這樣『擺平』此案,那是對法治的最大嘲弄。(網友:孟雪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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