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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盜竊罪、詐騙罪被判刑14年的樓某惡習不改,一年前他利用一個警用皮夾、一張警裝照片做道具,冒充民警接連騙了兩名女網友共40多萬元。近日,樓某因犯詐騙罪再次被法院判刑12年。
樓某今年44歲,住在寧波江東區。1990年他曾因盜竊罪、詐騙罪被判刑14年,刑滿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2007年8月,樓某在QQ上認識了在北京工作的陳女士。樓某自稱是寧波市公安局某分局的政委。
兩人在QQ上聊得很投機。4個月後,樓某給陳女士傳了一張自己的『警裝照』。照片裡,樓某穿著一件警用襯衫,坐在一輛轎車裡,樣子很瀟灑。樓某提出要和陳女士談戀愛,陳女士答應了。
關系定下來後不久,樓某說單位分房,手上的錢還差點,找陳女士借5萬元,陳女士借了。不到2個月,樓某再次開口,又借了1萬元。
去年春節前,陳女士來寧波和樓某見了第一面。見面後,樓某把她帶到一套房子裡,說:『這就是我們以後的婚房。』陳女士非常感動。幾天後,樓某和陳女士商量『婚房』裝修的事,又借了5萬元。讓陳女士起疑心的是樓某第4次向她開口借4000元,說是朋友結婚要送禮。
堂堂一個公安分局政委連4000元都沒有嗎?陳女士這纔想到打電話到樓某所稱的公安分局核實,結果知道上當了。
去年12月,樓某被警方抓獲。樓某交代,在陳女士之前,他還騙了另一名女網友31萬元,行騙手段如出一轍,只不過把『警裝照』換成了一個印有『警察』字樣的皮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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