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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電視臺影視部透露今後央視一套、八套黃金檔將不提倡購買和播出30集以上篇幅的電視劇。央視影視部主任汪國輝表示,限播措施的出臺主要是針對有觀眾反映目前電視劇注水現象比較嚴重。(6月1日《人民日報》)
有人認為這是治標不治本之舉,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注水劇』只是表面現象,單靠限制集數的方式殺不死『注水劇』。要想根治『注水劇』,就應該改變現有電視劇買賣方式,真正做到『優質優價,劣質低價』。但做到『優質優價,劣質低價』在現實環境下又絕非一件易事。
首先,我國沒有一個鑒定電視劇優劣的主體。一塊豬肉是否注水,經過法定檢驗機構及科學儀器檢測即可,但電視劇是否『注水』由哪個機構說了算呢?電視劇在性質上屬於文化產業,理應由市場進行調節,如果由行政機關(廣電部門)來鑒定電視劇是否『注水』,就涉及行政權力越位。那麼由獨立於政府和市場之外的『第三人』做鑒定是否可以呢?現實情況是,除了廣電部門和作為購買者的電視臺,以及作為消費者的觀眾以外,尚無權威的電視劇質量鑒定單位。
其次,缺乏評價電視劇優劣的科學標准。電視劇優秀不優秀,『注水』沒『注水』不能僅由少數幾個評委說了算,應該有一個科學合理的標准。以收視率為標准行不行?現實告訴我們,收視率有時候並不能反映影視劇水平,水平一般的可能收視率很高,『陽春白雪』的電視劇卻可能『和者寥寥』。你說人家『注水』了,人家就敢拍胸脯說沒注。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注水』很難監管。原因之一就在於標准不好確定。
解決不了評價『主體』和『標准』問題,只在電視劇集數上打主意,必然是盯錯了靶子,難以打中『注水劇』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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