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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召開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上,浙江省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及項目安排情況報告送交審議。
受國際金融危機快速蔓延和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影響,為擴大內需,國家核定浙江省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為82億元,其中計劃單列市寧波15億元。
浙江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全部用於市縣,重點解決鐵路『六線二樞紐』(杭寧客專、杭甬客專、滬杭客專、杭長客專、金溫擴能改造、九景衢鐵路、杭州東站樞紐、寧波樞紐)建設的市、縣(市)資本金,以及2008—2009年中央擴大內需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
從地區分布看,浙江省(不含寧波)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分配情況如下:杭州市14億元,嘉興市9.5億元,湖州市7.5億元,紹興市8.5億元,金華市7億元,溫州市3億元,臺州市3.5億元,麗水市5.5億元,衢州市7億元,舟山市1.5億元。
浙江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後,債券期限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過市場化招標確定。這次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實際上接近於國債。同時,由於債券利率隨行就市,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選擇投資組合。
根據此前財政部發布的通知內容,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都可以購買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政府債券的具體上市時間,請關注滬深兩市證券交易所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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