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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存在銀行裡的7.9萬元存款竟然被他人取走了,存款人還一無所知。東莞鳳崗鎮田小姐昨日報料稱,自己於2006年4月將7.9萬元積蓄以3年定期的方式存入東莞某銀行鳳崗支行,今年到期後,她卻沒有取到錢,被銀行告知其賬戶上的錢早在兩年多前就已被人『領取』。銀行方面稱,可能是其身邊長相酷似田小姐的親屬竊取了田小姐的身份證和密碼,支取了錢。田小姐則稱,相關證件一直未有遺失,不可能被他人拿走。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7.9萬定期存款被人取走2006年4月3日,田小姐在東莞某銀行鳳崗支行開了兩個存款賬戶,將其中一筆7.9萬元的款項作為定期存款,按『整存整取』的方式存入銀行,存期為3年。
今年4月9日,田小姐到銀行取錢,卻被銀行告知,這筆7.9萬元的存款在她存進銀行2個月後,即2006年6月10日已被取走,該賬戶已經被注銷。『當時一下子就懵了,本來3年下來有2000多元的利息,現在卻連本金也不見了。』田小姐說,去年11月,她因買房曾准備和丈夫一起去銀行取兩萬元,後來銀行方面告知,提前支取利息損失很大,她纔放棄了取錢的想法,『如果當時已經沒有錢了,為什麼銀行不說一聲呢?』
可能是長相酷似的親屬竊取?昨日,該銀行相關網點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銀行方面嚴格按照程序辦事,不存在過錯。對於田小姐稱7.9萬元被盜一事,銀行初步懷疑是田小姐身邊的人乾的。銀行方面解釋,當時取款人出具了相關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憑賬戶密碼支取。『銀行有記錄,該存款共分兩筆被支取。當時的取款人先是辦理了存折掛失,在掛失一段時間後提取了5萬元現金;剩下的3萬元左右則轉到了銀行借記卡,並在隨後的一個多月中共分40餘次在他行的自助設備將錢取光』。
該行負責人猜測,如不是田小姐取的款,則很有可能是與其長得非常相像的親屬憑證件和密碼取了錢,『當時的銀行櫃臺人員憑肉眼未能做出分辨』。
當事人確信證件沒遺失對於銀行的說法,田小姐表示不可能,並稱2006年6月時自己在香港生孩子,身份證一直在身邊;而其戶口本和畢業證則一直放在老家,她的父母說未有人動過。『不管證件是否遺失,如果犯案人僅憑長得像就能取到錢,讓儲戶如何信任銀行?』
目前,田小姐已經找到律師,想起訴銀行。銀行方面表示,存款為何不翼而飛還未知,要等待當地警方進一步調查。
【律師說法】廣東賦誠律師事務所劉容芳:未核實客戶身份,銀行需擔責如果客戶在取錢過程中,銀行沒有核實是否是客戶本人,就將錢給了對方,銀行應該承擔責任。
銀行有責任核實客戶是不是其本人,對其身份信息進行確認,且應該具備能核實客戶信息的工作人員和相應設備。如果銀行沒有確認客戶信息就產生了交易,受害方客戶可以起訴銀行,對銀行提出賠款要求。
如果受害儲戶因個人資料泄密而被別人取了錢,也負有對個人私密保管不當的過失。若銀行可以舉證儲戶存在個人泄密,那該儲戶應該分擔事件責任;若銀行不能舉證儲戶有泄密過失,那銀行應當全額賠償。儲戶可要求銀行賠償3年定期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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