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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士無意中發現自己的丈夫在網上與別人『結婚』近一年,她一怒之下要與丈夫離婚並告他重婚罪。
昨天上午,漢沽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給本報濱海熱線打電話訴說,她結婚5年,兒子已經3歲。近一段時間以來,這位女士發現丈夫整天沈迷上網聊天,而且還神神秘秘。幾天前,她翻看丈夫的聊天記錄時,發現丈夫竟和一位名叫『水女人』的網友,在網上『結婚』快一年了。這位女士非常生氣,立刻追問丈夫,但丈夫卻說這只是網絡虛擬婚姻,讓她別當回事。
但這位女士認為,近一年來,丈夫除了上班對家裡的事很少過問,對她也很冷淡,這一切都是因為丈夫在網上『再婚』所致。於是她想和丈夫離婚,並諮詢是否能告丈夫重婚。
對此,漢沽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位女士的丈夫只是存在網絡虛擬婚姻,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與他人結婚登記、共同生活,不構成實質婚姻,因此就談不上重婚了。除非這位女士掌握到丈夫和『網婚』對象在實際生活中也有接觸的證據,並證明他們之間有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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