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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4月開始,衢州的一個偏僻小山村突然多了一家飲料廠,成箱成箱的『百事可樂』『雪碧』從那裡生產出來,運往上海等地。
4個多月後,人們纔知道,這裡生產出來的,全是山寨版的名牌飲料。
這些假雪碧、假可樂的配方都是一個姓潘的飲料商自己搗鼓出來的,其產品貼上名牌飲料的商標,還真的讓一般消費者真假難辨。
近日,衢州市柯城區檢察院對生產、銷售假冒名牌飲料的潘某、王某、張某等人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潘某、王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50萬元,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張某因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5萬元。
2007年7月,原本在上海做食品生意的衢州人潘某與兩名上海人在衢州合伙辦了一個飲料廠,注冊登記了衢州佳得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亞軍』牌冰紅茶。
然而,工廠辦起來不到半年,就因為產品銷路打不開難以為繼,兩名合伙人也離開衢州,把包袱甩給了潘某。
眼見著幾十萬元的投資打了水漂,情急之下潘某想到自己以前做食品生意時曾經調配過雪碧、可樂的配方。
於是,2008年4月,潘某在衢州市一個小山村裡花1萬元錢租賃了廠房,之後投入安裝了用於生產飲料的機器設備,指使王某等負責管理生產假冒的『雪碧』、『百事可樂』等飲料產品。
一瓶瓶貼著『雪碧』、『百事可樂』商標的山寨版品牌飲料就從這個偏僻小山村裡生產出來了。
從2008年5月1日至9月17日案發,短短4個多月時間潘某就生產了『品牌飲料』50000餘件,並以每件32元的價格銷售了49208件,賺得157萬元,其中1/3以上銷售給了張某。
當潘某還沈浸在自己一手編織的發財美夢中的時候,警方一舉搗毀了其制假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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