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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招辦詳解高考志願填報-
招生計劃:1256所院校在津招生60525人-
錄取批次:普通院校分11個批次依次錄取-
錄取時間:招生錄取工作7月1日開始進行-
征詢志願:餘缺計劃將面向考生公開征詢
今年本市高考考試工作已經順利結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工作即將開始。為更好地方便考生了解高校招生的相關信息,幫助考生做好高考志願填報工作,市高招辦相關負責人就高考志願填報中的關鍵問題進行了權威解讀。
今年全國共有1256所次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在津安排招生,招生總計劃為60525人,其中,提前本科批次招生計劃為1025人(其中文史類計劃212人,理工類計劃813人);提前專科批次招生計劃為195人(其中文史類計劃38人,理工類計劃157人);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為14467人(其中文史類計劃2867人,理工類計劃11600人);本科二批招生計劃為17476人(其中文史類計劃3972人,理工類計劃13504人);本科三批招生計劃為8777人(其中文史類計劃3167人,理工類計劃5610人);高職高專提前錄取批次招生計劃為344人(其中文史類計劃92人,理工類計劃252人);高職高專錄取批次招生計劃為18241人(其中文史類計劃5770人,理工類計劃12471人)。
填報時間 10日起考生開始填報志願1.理工類、文史類考生分三次填報志願:第一次填報及確認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願時間(含提前本科錄取院校、提前專科錄取院校、本科一批錄取院校、本科二批錄取院校)為6月10日至6月15日12時;第二次填報及確認本科三批錄取院校志願時間為7月24日至7月25日12時;第三次填報及確認高職高專院校志願時間(含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錄取院校)為7月30日至8月1日12時。
2.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分兩次填報志願:6月10日至6月15日12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藝術類、體育類本科院校志願(含藝術類、體育類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錄取院校);7月30日至8月1日12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藝術類、體育類高職高專錄取院校志願。
3.考生填報志願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辦理。
依據規定 市高招辦未公布院校不在津招生1.考生填報志願的依據是《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四大類刊登。未經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計劃,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志願表中的院校名稱、專業名稱、院校代碼、專業代碼等項,均以《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公布的為准。院校名稱左側數字為該院校代碼(四位數字),右側數字為該院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專業名稱左側數字為該專業代碼(兩位數字),右側數字為該專業在津招生計劃數。
3.招生院校計劃中所列專業學費標准由招生院校提供,僅供參考。部分院校在編制招生計劃時尚未落實收費標准,所以未予公布;已公布的收費標准有些仍在落實過程中,因此招生院校的收費標准應以考生錄取通知書隨附的收費明細表為准。
4.考生填寫志願表時,須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考生在志願表上填報的志願代表本人的志向和意願,經考生本人確認後的『志願信息確認表』是計算機投檔和高校錄取的唯一依據。考生應保證志願表上所填寫內容准確無誤,因考生自身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5.軍隊、公安等院校組織的面試、體測和軍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其他提前本科院校招生專業的具體要求參見院校招生章程。
6.公布的理工類、文史類招生計劃,依次順序為提前本科錄取院校、提前專科錄取院校、本科一批A類錄取院校、本科一批B類錄取院校、本科二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B階段錄取院校、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A階段錄取院校和高職高專B階段錄取院校。
7.考生必須按照所報考的類別填報志願,否則將不能錄取。要特別注意分清報考院校、報考專業的科類及其所在的錄取批次,並填報在志願表的規定位置上。在同一個錄取批次內,同一所院校一般只填報一次。
8.藝術類招生計劃按藝術(文)、藝術(理)兩個科類分列,按錄取先後順序依次為藝術類本科一批錄取院校、藝術類本科二批錄取院校、藝術類本科三批錄取院校和藝術類高職高專錄取院校。
9.體育類招生計劃按體育(文)、體育(理)兩個科類分列,按錄取先後順序依次為體育類本科一批錄取院校、體育類本科二批錄取院校、體育類本科三批錄取院校和體育類高職高專錄取院校。
10.藝術類本科專業、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錄取前進行;藝術類高職專業、體育類高職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三批錄取結束後、高職高專提前批次院校錄取前進行。
志願征詢 各批次餘缺計劃面向考生征詢由於各批次錄取院校均不設置院校服從調劑志願,因此在各錄取批次一志願、二志願錄取以後,對尚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和餘缺計劃,面向未被錄取且高考成績在規定分數范圍內的考生進行征詢志願。請相關考生按照市高招辦公布的錄取時間安排,密切關注招考資訊網和有關新聞媒體公布的各批次征詢志願信息,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征詢志願的填報手續。其中,7月中旬市高招辦公布本科一批院校的餘缺計劃,考生填報本科一批院校的征詢志願;7月下旬市高招辦公布本科二批院校的(含A、B兩個階段)餘缺計劃,考生填報本科二批院校的征詢志願。
志願確認 無效志願代碼考生可申請核對根據本市填報志願工作有關規定和網上錄取系統設置要求,對於考生志願信息確認表中只打印出阿拉伯數字、沒有顯示出漢字名稱的考生志願,其對應志願代碼屬於無效代碼,考生可申請核對;對於考生志願信息確認表中顯示為漢字名稱的志願信息,均屬於有效志願,考生不得申請核對。核對考生志願的依據是考生原始紙介質志願表。考生志願代碼屬於無效代碼的,須依據原始紙介質志願表上書寫的志願信息進行修正。
錄取時間 7月1日起各批次依次進行錄取本市的錄取工作從7月1日開始。提前本科錄取院校和提前專科錄取院校全部錄取結束後,進行本科一批錄取院校的錄取和本科一批征詢志願錄取院校的錄取,然後依次是本科二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征詢志願錄取院校、本科三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征詢志願錄取院校、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A階段錄取院校、高職高專B階段錄取院校和高職高專征詢志願錄取院校的錄取。每一批次院校錄取時,所有第一志願院校錄取結束後,再進行第二志願院校的錄取。
錄取時,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考情況提出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市高招辦將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提供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進行審閱並確定錄取考生的專業,同時,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退回市高招辦。如果院校招生計劃還沒有完成,市高招辦按招生院校剩餘的計劃數為院校補充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再由招生院校審閱並確定錄取考生的專業,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退回,如在第一志願沒有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則進行第二志願錄取,第二志願仍未完成計劃的,則進行征詢志願的錄取,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