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捕鳥就想著吃肉了,真沒想過捕這種鳥也會犯法。』今天上午,『饞嘴』男子孫某站在法庭上尷尬地苦笑著說。他和另外3人在郊區布放粘網,非法獵捕了52只喜鵲、21只灰斑鳩,4人涉嫌非法狩獵罪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稱,被告人孫某、張某等4人,於2008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西營村村西,采取布放粘網的方式,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喜鵲52只、灰斑鳩21只。
在法庭上,4名被告對指控都沒有意見,也認罪服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