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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讓孩子來『錦上添花』或許已成『慣例』。但正在審議的新修訂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草案)》卻向這個『慣例』說不。《草案》規定:『學校、幼兒園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剪彩、奠基等商業性活動;公益性慶典和外事活動確需組織學生參加的,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共青團湖北省委權益部部長蔡卿說:『多少活動,都是讓中小學生冒著淒風冷雨或者大日頭在戶外站幾個小時,嚴重損害兒童的身心健康,應該早日叫停。』(《人民日報》6月2日)
對於孩子充當『慶典道具』的問題,早已有之。不只是幼兒園和學校這樣乾,連一些地方政府也把這當成了『正常工作』。不論搞什麼大型活動都弄一群孩子去。但是這類活動,往往主辦者只顧了『造場面』、『造聲勢』,而很少考慮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2006年9月,西安在聞名中外的小雁塔下舉行了『中華傳統文化誦讀』大型活動。在活動剛剛開始不久,天空就開始下起小雨。這個時候舞臺下方一群來自西安新知小學正准備表演的小學生卻只穿著單薄的表演服,雖然雨越下越大,但他們仍然規矩地站在雨中等候臺上領導講完話後表演。而這個時候由主辦方邀請的部分嘉賓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卻由專人打傘。2007年5月,寧夏銀川市興慶區首屆中小學生運動會舉行。開幕式上各級領導一個接一個的講話,內容冗長重復,此時氣溫僅為15攝氏度,而臺下參加開幕式表演的400名小學女生身著單薄的表演服在大風中苦苦等待近一個小時。孩子們個個凍得叫苦不迭,讓家長和老師心疼不已。
這裡所引的只是兩個例子。近年這樣的報道可有不少。領導臺上一張紙接一張紙地念,孩子們站在下面,風吹、日曬、雨淋,還得時不時地按照安排好的『節奏』鼓掌。有的學校在上級領導前來視察時,經常讓孩子們在烈日下、寒風裡排成長長的隊伍夾道歡迎。其實孩子們根本不『歡迎』,但是身為『道具』,豈敢不『歡迎』?
對組織者來說,由孩子充當『道具』,是一樁『無本萬利』的買賣。成本基本為零,孩子又最聽話,場面有聲勢,保領導滿意,何樂而不為?但是他們恰恰『忘記』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永遠是第一重要的。這一點,遠比讓領導滿意、讓場面好看重要得多得多!
家長和老師們對讓孩子充當『慶典道具』的行為早就怨聲一片了。然而,靠什麼來制止這類行為呢?靠家長老師的呼吁?靠某些領導同志的自覺?靠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紅頭文件?最根本的,還是要靠立法規范。湖北省的做法是個好開端,盼此做法能形成示范效應,促進更大范圍內的立法,用法律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徹底消除孩子充當『慶典道具』的不良做法。(儲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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