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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的工作部署,2009年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招生、考試和評價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發展;統籌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今年本市中招中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規范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公平公正、確保社會穩定、實現『安全考試,平穩招生』的工作目標。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市級初中學業考查(以下簡稱『市級學業考查』)、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以下簡稱『中招』)由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中招辦』)統一組織,各區縣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中招辦』)和各招生學校具體實施。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市招考院』)負責學業考試、市級學業考查的組織和五年制高職院校、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專)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技工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於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市教委《關於印發〈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市通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改變以昇學考試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准的做法,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更加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招生計劃
根據天津市2009年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和本市教育『十一五』發展規劃,今年本市安排高中階段教育本市生源招生計劃9.2萬人,與去年基本持平。
2009年實際安排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計劃57046人,其中公辦學校招生計劃47912人,佔普通高中計劃的84%,民辦和體制改革學校計劃8205人,佔普通高中總計劃的14.4%,藝體類計劃929人,佔普通高中總計劃的1.6%。
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為33740人(其中中專、職高24740人,技校9000人),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計劃760人。
市內六區的市重點高中學校、區重點高中學校(除規定范圍內的學校外)面向市內六區招生。市內六區以外區縣的高中學校原則上只面向本區縣招生。規定范圍內的市內六區示范性高中學校試行招收部分市內六區以外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五年制高職院校和其他高級中等學校按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范圍招生。
按照規定,今年本市高中階段招生參照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參加學業考試、學業考查並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方可參加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報考市重點高中的考生,在市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4個科目中,至少有2個科目的成績達到『良好』標准,其他科目達到合格標准;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全部達到『合格』標准。
報考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類學校的考生,市級考查和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達到『合格』標准;在學業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考查學科的成績擇優錄取。
學業考試和市級學業考查
根據市教委《關於印發〈天津市2009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學業考查說明〉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參加學業考試、學業考查並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方可參加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
學業考試、市級學業考查由市中招辦統一命題,統一制訂參考答案和評分標准,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和評定成績。
學業考試科目
今年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五科。語文、數學、外語(含外語聽力測試)滿分各為120分,物理、化學滿分各為10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為14分,總分滿分為574分。
從今年開始,體育考試成績逐年計入中考總成績,滿分30分。2009年體育考試滿分分值為14分,中考總成績為574分;2010年體育考試滿分分值為22分,中考總成績為582分;2011年體育考試滿分分值為30分,中考總成績為590分。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均實行閉卷考試。體育與健康由平時體育課成績、陽光體育運動成績、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和體育統一測試構成。
學業考試時間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9:00-11:00語文(含作文)
下午2:00-3:10化學
3:50-5:00物理
六月二十八日上午9:00-10:40數學
下午2:00-3:40外語(含聽力測試)
對違反考試規定行為的處理
對學業考試、市級學業考查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進行。
志願填報辦法
考生填報的志願是各類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
報考各類高級中等學校的考生須按招生簡章和志願表填寫說明填寫由市中招辦統一印制的志願表。志願表設置五年制高職院校、普通高中學校(含藝、體高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其他各類(含藝、體)中職學校志願欄。
考生填報志願時先填志願類別,考生選擇志願類別不受限制。志願類別順序由考生依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每類志願可按規定填報若乾志願學校(專業)。未被五年制高職院校錄取的,不影響其他類別學校錄取;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不影響其它類別學校錄取;未被『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錄取的,不影響其他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在津參加學業考試的外省市學生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不得參加本市五年制高職院校和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可填報『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其他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職專)學校、技工學校等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在學業考試成績發布後,由畢業學校統一組織進行。
錄取原則和辦法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昇學成績相同情況下,根據其是否是現役軍人子女、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區縣級三好學生或區縣級優秀學生乾部,學業考試基礎學科(語、數、外)成績和填報志願順序等擇優錄取。
為了方便考生報考,增加考生更多的選擇機會,今年的錄取批次和志願填報辦法是:
考生一次性填報三類志願,一為五年制高職院校志願,二為普通高中志願,三為中等職業學校志願。
五年制高職院校志願:安排2個院校志願。
普通高中志願:普通高中錄取階段,分為3個批次進行:
第一批次為藝術、體育類普通高中志願,安排2個學校志願;第二批次為9所市重點中學,安排2個學校志願;第三批次為其他市、區重點高中、民辦、體制改革高中,安排8個學校志願(原為7個學校志願,現增加1個學校志願)。
中等職業學校志願:中等職業學校錄取階段含中專、中職、中技學校,分為2個批次進行:
第一批次為普通中專、職業高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學校,安排2個學校志願;第二批次為其他中等職業學校(含藝術、體育類),按中專、中職、中技大類填報,安排2個學校志願。
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集中錄取分為三個階段:五年制高職院校錄取階段,普通高中(含藝、體高中)錄取階段,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錄取階段。
五年制高職院校、普通高中學校(含藝、體高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分別按志願校(專業)投檔,其他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職專)學校、技工學校招生采取按志願類別切塊投檔的辦法。各類學校須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實行『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政策,嚴格控制擇校生比例和收費標准。擇校生招生按考生志願和昇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年制高職院校、市內六區市重點高中學校、區重點高中學校、民辦高中學校;『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職專)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招考院組織進行。
技工學校錄取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
其他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區縣中招辦在市中招辦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各區縣組織錄取的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區縣招生。
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昇學加分和昇學優待政策
根據市教委《關於印發〈對2009年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優撫對象等在昇學中給予加分的規定〉的通知》精神,今年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優撫對象、歸僑子女等在昇學中給予政策優待。凡符合昇學加分條件,又符合昇學優待條件的,由考生本人選擇,只能享受一項昇學加分或昇學優待。
市中招辦將向社會公示享受昇學加分和昇學優待的考生名單並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出嚴肅處理,同時追究出具虛假證件(證明)的當事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執行《關於印發〈2009年天津市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通知》。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收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的錄取工作,按相應批次進行。
參加招生學校專業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在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後,按統一要求在學籍校填報由市中招辦統一印制的招生志願表。填報藝體類學校志願的考生必須是參加藝術、體育類學校專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上述學生還可兼報其他高級中等學校志願。已被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級中等學校錄取。
市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在本市全面實施。
本市建立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試點工作,是根據市教委《關於印發〈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精神進行。2008年由河東區、北辰區、大港區承擔試驗任務。在此基礎上,今年全市各區縣選擇1至2所市級重點高中,全面推進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的落實。
根據要求,各區縣以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將承擔試驗任務的重點高中招生計劃指標,定向分配到本區縣所有的初中學校;定向分配的招生指標,控制在承擔試驗任務的重點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10%以內;初中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分配的推薦名額,參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推薦,並對推薦結果進行公示;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當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在填報志願時,應將推薦試驗學校填寫在相應批次志願欄首位,試驗學校可降10分錄取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
目前,全市各區縣共選擇了20餘所市重點中學,投入1000餘個招生計劃,全面落實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改革。
各區縣中招辦根據市教委審核批准後的實施方案組織本區縣招生試點工作。各試點區縣必須建立相應的組織、選拔、公示、監督、誠信制度,確保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應將定向推薦的學校填在志願欄首位,可同時填報定向推薦學校的計劃生、擇校生志願。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但其參加其他學校錄取,與未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實行同一錄取辦法。
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運動後備人纔、藝術特長生和科技特長生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關於印發〈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和《關於2009年在天津市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科技特長生的通知》精神,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今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將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學校按市教委批准的招生計劃招收特長生。所招收的特長生須經市教委有關部門測試或認定,市中招辦將對在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情況進行公示。符合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規定的條件,學業考試成績未達到招收特長生學校錄取普通考生最低分數線的考生,由招生學校申報,經市教委相關處室審核同意和市中招辦審批後,適當降低分數錄取。錄取工作與普通高中錄取同時進行。
經各區縣教育局申報,市教委審核,2009年全市共安排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計劃1232人。
其中62所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計劃為599人;43所普通高中招收藝術特長生計劃為442人;30所普通高中招收科技特長生計劃為191人。
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計劃分別控制在各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國辦校佔用本校招收計劃生的計劃實施招生。
經過相關測試,被認定為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憑畢業學校推薦信、體育競賽獲獎證書、天津市中學藝術特長生證書、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動領導小組推薦信、戶口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參加特色高中校組織的專業測試。
特色高中招收特長生要綜合考慮學生專業特長、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市內六區部分示范性高中學校招收市內六區以外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
市內六區以外區縣中招辦,根據市教委下達給本區縣的市內六區部分示范性高中學校招收市內六區以外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計劃和要求,組織考生自主填報試點學校志願,並按學校在本區縣的報檔名額和考生昇學成績擇優報檔。市中招辦將市內六區有關考生信息和上述考生信息匯總,按照試點學校招生計劃和普通高中錄取原則統一排序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回原區縣,按所填報志願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教委批准,今年天津師范大學和天津城市職業學院及其分院,繼續招收有本市正式戶籍(含藍印戶口)和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學制五年,招生計劃為760人。
高等院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要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以2009年學業考試成績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公開選拔、公平競爭的原則。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參照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有關規定照顧錄取。
五年制招生錄取工作在各類高級中等學校錄取之前進行;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志願和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天津師范大學錄取時,以學業考試成績為依據,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已被五年制招生院校錄取的新生,其他各級各類高級中等學校不再錄取。未被五年制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還可參加其他各級各類高級中等學校的錄取。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後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疇。收費標准按照國家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政策執行。接受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按規定完成學業,畢業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本市往屆生和外省市學生錄取備案
今年本市繼續實行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全部參加學業考試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昇學的辦法,中職學校不再通過注冊入學方式招收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職專)學校招收外省市初中、高中畢業生,經市教委主管部門同意,列入當地招生計劃後,由規定的當地中招機構審批錄取,並按要求到市中招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職專)學校以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的形式招收外省市初中畢業生,須經市教委主管部門同意,由規定的當地中招機構審批錄取,並按要求到市中招辦辦理聯合招生合作辦學錄取備案手續。
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實行注冊入學,注冊入學的對象只限本市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外省市應屆、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上述人員須持本人戶口冊和初中、高中畢業證書等有關材料,到願意就讀的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報名。招生學校須根據錄取標准認真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確認合格後,攜帶有關證件(證明)等材料,按規定到市中招辦辦理注冊入學備案手續。
技工學校招收外省市學生執行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規定。
考生紙介檔案與電子檔案要一致
考生檔案是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考生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兩種。紙介質檔案是電子檔案的基礎。
考生電子檔案與紙介質檔案相關部分內容一致。考生電子檔案是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
市中招辦頒發招生信息標准並制定考生信息采集辦法,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內容要滿足高級中等學校錄取需要。
電子檔案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基本信息、頭像信息、體檢信息、操行評語信息、加分和優待信息等)、成績信息(含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成績)和志願信息等三部分。
市中招辦負責組織區縣中招辦和考生所在學校對考生有關信息進行匯總、整理、校驗、確認,並按規定要求建立考生電子檔案庫,確保電子檔案信息完整、准確。
為了實現『安全考試,平穩招生』的工作目標,今年本市將采取多項措施,確保中招工作的平穩進行。
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嚴格規范管理,平穩推進改革,保持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良好聲譽。准確把握學業考試的政策要求,充分發揮學業考試的正面導向作用。學業考試的命題工作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進行,各科試題的難易程度保持相對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學業考試成績進行區縣和學校排名。
加強管理,確保試題試卷安全。嚴格考場管理,確保良好秩序。進一步完善考務制度、流程和標准,細化考務規則,確保試卷安全滴水不漏,考務管理萬無一失。繼續實行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責任事故追究制,對監考教師、巡視人員、評卷教師等實行選聘制,對上崗工作人員實行全員培訓制,監考人員每場輪換制,全程分級督檢制,違紀處罰與通報制等各項制度。積極面向所有應屆初中畢業學生作好學業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與此同時,動員各方力量,加強協作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建立綜合治理的有效機制。
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平穩實施。嚴格執行市重點學校錄取對學業考查的成績要求。建立與市重點高中指標定向分配制度相配套的公示、監督、誠信制度,制定科學、公正的錄取辦法。嚴格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確認工作,公示各類特長生名單,嚴格執行特長生招生計劃,規范學校的錄取行為。
統籌管理,協調發展。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實現生源的合理分布,促進各類高級中等教育的均衡發展。
強化宣傳,做好服務。堅持以人為本,優化服務,采取綜合措施,進一步明確考生、招生學校的責、權、利。及時向社會公布全市和市內六區學業考試成績各分數檔考生分布情況,為考生找准位置,合理填報志願提供清晰、有效的信息服務。把握宣傳時機、重點和方式,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准確、廣泛深入地宣傳中招政策和辦法,確保政策宣傳到人。建立健全『分層管理、分級負責』的信訪諮詢工作機制,方便考生信訪諮詢,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嚴明紀律,嚴禁違規。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六公開』、『六不准』、『六堅持』、『六監督』等制度規定,更好地發揮監督保證作用。切實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中介和招生欺詐行為。任何學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參與招生,各初中學校不得通過向高級中等學校推薦生源收取費用,各高級中等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招生。對違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政策、擾亂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償招生的,追究當事人和主管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取消當年的招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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