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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利用不滿15歲的親生兒子,從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21日,9次將裝毒品的『茶葉袋』從外地運到本市,總共冰毒約1萬餘克、麻古約1萬餘粒。案發後,該女子逃之夭夭,兒子卻因此蒙受一年之久的牢獄之災。援助律師在法庭上據理力爭,檢察機關最終采納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做出不起訴決定,孩子得以重獲自由。
媽媽托他帶『茶葉』
貝貝(化名)1993年6月出生,自幼被母親離棄,也不知道父親是誰。9歲時,收養他的大姨去世了,遂和姥爺姥姥在石家莊共同生活。但自從貝貝輟學後,似乎僅有的親人也不再愛他了,即使他離家幾天也沒人管。
2007年10月,媽媽從香港回來看貝貝,還說帶他到天津玩。臨行前,媽媽把2袋『茶葉』放進他的書包裡,到天津後,交給了一位叫孫某的叔叔。兩三次後,貝貝開始獨自完成『任務』,乘坐大巴到天津將『茶葉袋』交給孫某。起初,媽媽還親手將『茶葉』交給他,後來就在電話裡指定地點,讓他自己去取貨。媽媽還派『馬仔』在津幫忙接送照應,並從孫某處收取毒資。
2008年1月22日,本市警方獲得線索,孫某購買毒品准備進行販賣,並約定『下家』見面。經蹲堵守候,孫某等6人落網,警方繳獲大量毒品,並在孫某家中搜出四支具有殺傷力的槍支。當晚,警方順藤摸瓜,對『上家』貝貝實施抓捕。當時,貝貝剛帶8千粒麻古到天津,正在租來的一間房裡看電視。警察突然敲開房門,給他帶上冰涼的手銬。
他不是毒販不應領刑
警方以貝貝涉嫌販賣毒品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2008年6月和9月,該案兩次退回補充偵查。10月,檢方指控貝貝犯販賣毒品罪,向中級法院提起公訴。12月,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同華律師事務所婁航律師擔任辯護人。
婁律師認為貝貝是被其母親利用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其母親不但沒有彌補監護人對孩子應負的責任,反而利用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寬濟,利用無辨別是非能力的孩子進行犯罪,以逃避公安機關對她本人的打擊,逃避法律對她本人的懲罰。貝貝是受母親指使帶毒給孫某,毒資都是由別人轉交其母,貝貝只負責送貨,不負責談價,也沒有購毒再販賣賺取利潤的共同故意行為,不應構成販賣毒品罪,而應構成運輸毒品罪,其犯罪時不滿15歲,對該罪不應負刑事責任。另外,貝貝本人不吸食毒品,沒有前科劣跡,歸案後如實供述,積極悔罪,其成長經歷和家庭環境令人同情,符合依法免除處罰的法定條件。
最終,檢察院采納律師的辯護意見,決定撤回對貝貝的起訴,法院也裁定准予。今年5月,檢察機關正式下發《不起訴決定書》,認為貝貝犯罪時不滿16周歲,其實施的行為不構成販賣毒品罪,而孫某等6人將等待法律的嚴懲。
『鐵窗』過後心難撫平
日前,貝貝從看守所釋放,姥爺來津接他回家。婁律師告訴記者,他一直很擔心貝貝的身心狀況,一年多的鐵窗生涯對孩子來說是不可磨滅的,不僅因至親的出賣和傷害而備受煎熬,更要不斷反省自己的過錯,等待審判的到來,擔懮叵測的前途。
婁律師想為貝貝提供更多的法律幫助,但姥爺似乎不願再舊事重提。援助律師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為孩子爭取重獲自由的機會,爭取更有利的經濟保障。如何給他足夠信心和希望,引導他的未來走向正途,不再違法犯罪,更需家庭、學校、社會承擔責任。
律師提示:讓孩子遠離毒品
據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毒販在巨大利益驅動下,總是編造『吸一兩次不會上癮』等謊言,幾乎所有吸毒者的『第一次』都是接受免費提供。新型毒品花樣翻新,在聲色場所裡蔓延,如冰毒、麻古、搖頭丸、K粉、飛仔等,被制成五顏六色的藥丸片劑,甚至摻入香煙,溶入飲料。短暫『興奮』的代價不僅是長期的精神依賴,還會引發幻覺、淫亂、自殘、攻擊等怪異危險的行為,一旦沾染,終身難以戒除。
青少年應自覺抵制誘惑,遠離毒品,珍愛生命。加強自我防范意識,潔身自好,遠離酒吧、迪廳、歌舞廳等治安復雜場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煙或飲料,自覺培養健康的學習生活方式。對那些誤陷毒品漩渦的孩子,也要不拋棄,不放棄,不歧視,不傷害,依照法律給予適當處罰的同時,更需真情和愛心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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