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前,一位劉姓讀者向本報新聞熱線28201234反映自己在網購手機時遇到的麻煩:手機在快遞過程中『丟了』!調查中,買主和快遞公司各執一詞,一方表示自己從沒收到貨物,一方表示懷疑對方敲詐,由於雙方都沒有證據,使得事件陷入僵局。
在網絡購物日益盛行的今天,如何避免陷入快遞紛爭?本報為此請市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委員任秀福律師為讀者支招。
手機換貨中『不翼而飛』
買家:根本沒有收到貨
快遞:買家有敲詐嫌疑
打來熱線的小劉是一名中學生,為了上學方便在市中心與別人合租房子住。據其介紹,半個月前,他在拍拍網上花1000多元買了一部諾基亞手機。使用中,小劉發現手機有點小問題,就通知了深圳的賣方,對方承諾換貨處理。
然而,隨後發生的事情卻令小劉莫名其妙,手機在換貨過程中『不翼而飛』了。『深圳那邊的公司通知我「貨已到」,我立即聯系了快遞員,對方稱貨已送到我的住處,並且有人簽收,但是我沒見著東西。』這讓小劉很著急。快遞公司提出,小劉把同住的室友叫齊,讓快遞員辨認。但快遞員並沒有認出簽字的人。『因為當時有一個室友不在,他們說人不齊不能算,後來有天晚上,那個室友回來,我又給快遞公司打電話,請快遞員來認一下,對方說太晚了,沒時間,那個室友轉天就回老家了,就這樣,我的手機到現在還沒有著落。』
對於此事,某快遞公司和平區域一位姓陳的經理並不否認,但他認為己方很有道理。『按照他(小劉)的地址,我們的快遞員送過去了,這一點,大廈監控有記錄。當時,他不在,有一個人幫他代收了,他說自己沒收到,回來找我們,我們也幫他認過一次,但是人沒叫齊。』這位陳經理認為,對方有敲詐嫌疑,『我不想和他(小劉)糾纏了,我只對我的客戶(即小劉所講的深圳某公司)負責,他(小劉)有問題可以直接找發貨方,就算賠錢我們也不會賠給他。』至此,事情陷入僵局。
律師提醒
跳出網購快遞紛爭
時下,網絡購物日益盛行,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日漸增多,快遞糾紛就是其中一類,上面的新聞事件是很多人都曾遇到過或可能遇到的問題,含糊不清的過程和結論對於消費者和快遞公司都是一種經濟和精力上的浪費。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解決?記者采訪了市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委員任秀福律師。
遇到上面的情況找誰要貨
任律師表示,根據雙方所講的情況,賣給小劉手機的那家公司(簡稱賣方)就應該再給他補一部手機或退還貨款。
在這裡,賣方和小劉是買賣合同關系,應該按照約定向其交付手機,賣方和快遞公司是委托送貨關系,快遞公司應將手機送交小劉本人。目前的情況是,快遞公司無法證明是什麼人接收了手機,也無法證明接收人和小劉是什麼關系,也就是說,無法證明其履行了交貨義務。即使快遞公司的說法是真實的,因為小劉沒有委托別人代收手機,那麼這種交付也是無效的,小劉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如果這樣,賣方和快遞公司當然也有權向接收人要求返還手機。
快遞公司如何避免卷入紛爭
快遞公司在送交貨物時,由他人代收是經常會遇到的情況。如果要求一定由本人簽收,會給快遞公司業務上造成很大負擔。但是,任律師提醒快遞公司,在送貨時要注意,不論誰簽收,都必須驗證接收人的身份證件並進行記錄,以便在發生爭議時能夠順利找到接收人。
不要利用快遞『漏洞』貪便宜
任律師同時提醒買方,如果確實收到了貨物,但利用快遞公司手續上的漏洞想獲得『額外』利益,如果數額達到一定程度的話,就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不要因為貪便宜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新聞縱深
規避三類快遞問題
目前,快遞業存在問題不少,據介紹,這些問題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其一,遲延送貨,遞送物品丟失、損壞,沒送到指定地點等。其二,在先簽字還是先驗貨的問題上一直存在爭議,簽了字,再驗收,即使貨物有問題,也因為『已經認可』,而不予處理,因此常常引發爭議。其三,賠償標准爭議多,快遞業存在保價一說,也就是說,客戶在委托快遞時,可以選擇為貨物保價,將來一旦遺失或損壞,可以按保價索賠。現實操作中,快遞公司出於利益考慮,往往不會提醒客戶,而粗心的客戶也很少發現相關提示。此時,一旦發生遺失或損壞,經營者通常只按照郵資的2至3倍進行賠償。
律師提醒,選擇快遞公司之前,首先要對快遞行業進行必要的了解,選擇信譽好、規模大的專業快遞公司,掌握一些快遞和售後方面的知識,以便維權;對貴重物品建議最好保價;收件人一定要先驗後簽,否則寧願拒收。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