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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5日從遼寧大學了解到,該校副校長陸傑榮及北京師范大學在讀博士楊倫在核心期刊發表的署名『陸傑榮、楊倫』的文章抄襲一事已被確認基本屬實。但學校方面表示,抄襲系楊倫一人所為,陸傑榮署名僅為幫助學生的論文得以發表,非直接責任人(新華社沈陽6月15日電)。
看了這個『學校方面表示』,覺得很有意味,真值得好好討論討論,或許也值得為此寫一篇『學術論文』了。
如果『學校方面表示』的這些話,為真實的情況,那只能說明我國論文發表現狀的極不正常。一篇論文能否在核心期刊發表,第一重要的,是看論文本身的水平,而不是看論文作者是誰。『看人下菜碟』式的論文發表方式,對於學術而言,具有毀滅性的殺傷力。
如果『學校方面表示』的這些話,並不是我國論文發表真實狀況,那就更沒道理了。現在被認定抄襲屬實了,於是『抄襲系楊倫一人所為』,陸副校長只不過是『幫個忙』而已。而如果一直沒有被發現抄襲,甚或『不幸』而獲得了某個國際論文大獎,那還會信誓旦旦地說,只是『幫個忙』嗎?有好處共享、有風險獨擔,怎麼著也不符合基本游戲規則。
而如果,『學校方面表示』的這些話,既是論文發表的真實現狀,又違背了責權利相統一的基本規則,那就更讓人想不通了。會不會發生『第二作者』被罰而『第一作者』無恙的事呢?
這篇『至少有80%內容原封不動復制』的論文,真有點哥德巴赫猜想的味道。(東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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