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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財政局獲悉,本市全面開展家電下鄉兩個多月以來,農民購買家電商品的熱情高漲。截至6月15日,全市共銷售下鄉家電商品16561臺件,銷售額2982.28萬元,補貼備案已售家電9672臺件,市財政補貼下鄉家電4055臺件,發放補貼資金93萬元。市財政局有關人士提示,農民購買家電後,帶上發票等相關手續到鄉級財政所備案審核,12個工作日內便可以領到補貼。
為規范家電下鄉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市財政局制發了《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及《家電下鄉財政補貼資金審核兌付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補貼資金按照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凡具有天津市農業戶籍的農戶,自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內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提出申請並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均給予財政資金直接補貼。補貼標准按補貼類家電產品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每戶每類補貼產品購買數量不超過2臺件。補貼產品是冰箱(含冰櫃)、彩電、洗衣機、手機、空調、熱水器、電腦、摩托車、微波爐和電磁爐等10類產品,其中摩托車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實施。
按照規定的補貼程序,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網點應在購買人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後,把購買人基本資料和所購下鄉產品等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購買人應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及時持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鄉鎮財政所辦理財政補貼資金的申報事宜,特殊情況可跨年度申報。鄉鎮財政所對購買人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補貼要求的,審核人員在銷售發票上注明『已核』字樣並簽字,同時填寫打印《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申報表》一式3份,並由申請人和受理人簽字蓋章。鄉鎮財政所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2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補貼要求的農村消費者,通過『家電下鄉財政補貼資金專戶』直接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購買人專用存折內。
目前,針對家電下鄉商品銷售攀昇情況,財政部門會同商務部門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到購買人手中。
針對家電下鄉商品銷售攀昇情況,財政部門會同商務部門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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