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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看到10歲乾女兒小麗(化名)與父母關係不睦後,30歲男子陳某帶着小麗輾轉唐山、上海等地打工,並多次與小麗發生性關係。前日,認定其行爲已涉嫌拐騙兒童、強姦兩項罪名,石景山檢察院將陳某批准逮捕。
陳某和小麗的父親都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爲了省錢,他們和小麗合租在一間屋子中。平時,因爲小麗的學習問題,父親也曾打她,每次都是陳某出面勸解,有時打得重了,也是陳某帶小麗去醫院看病。一來二去,小麗對這個陳叔叔就有了好感,後來還認陳某爲乾爹。
其間,年過30尚未娶妻的陳某,趁小麗父親外出找活的時候,與年僅10歲的小麗發生了性關係。
據陳某交代,2005年7月初,因爲期末考試成績不理想,小麗再次被父親責罵。勸解過程中,他爲此和小麗的父親發生了矛盾,便賭氣要搬出小屋。次日一早,陳某打點行囊準備離開時,小麗偷偷地跟了出來,要求乾爹將她帶走。此後,沒有和小麗的父母打任何招呼,陳某帶着乾女兒小麗坐上了開往唐山的長途車。
小麗的父親睡醒發現女兒不見了,馬上給陳某打電話。陳某假稱自己的電話信號不好,要求小麗的父親重新撥打。等小麗父親再次打過去後,陳某的手機已經關機,此後渺無音訊。覺得事情不妙,小麗的父親報了警。
今年4月份,從親戚和朋友處獲悉警察一直在查找自己和小麗的下落後,自稱“迫於精神壓力和良心的譴責”,逃亡了近4年的陳某主動電話聯繫小麗的父親。接到這個電話後,小麗的父親馬上通知警方。4月29日,陳某在上海被警方抓獲。
檢察官告訴記者,這4年時間裏,陳某帶着小麗先後在唐山、上海等地打工。其間,陳某掙錢供小麗上學、讀書,在外人面前儼然是一對親密的父女。但始終想讓小麗當自己老婆的陳某,也曾多次與小麗發生性關係。有些時候,小麗不願意,陳某還曾動手打過小麗。
檢察官表示,作爲成年男子,陳某與小麗這種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爲,不論小麗是否同意或是否抗拒,均已涉嫌強姦罪。此外,陳某拐賣未成年人令其離開父母的行爲,也已涉嫌拐騙兒童罪。據此,該院對陳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