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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湖北宜城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了新一任市長。據瞭解,以全票當選市長的周森鋒今年29歲,生於1980年7月,系湖北省目前年齡最小的市長。(6月22日《新京報》)
其實,若單純從年齡和級別上看,“29歲當選市長”的消息雖然很惹眼,但也算不上是最特出的——去年,山東省便出了一位更年輕的幹部:不到28歲的“80後”張輝,畢業5年之後,成爲一名副廳級幹部——共青團山東省委副書記。
如果我們將眼界放得更寬——從世界範圍內來看,29歲當市長更算不上什麼大不了的稀罕事。如去年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大學一名19歲大一學生,當選爲該州馬斯科吉市的巿長。而更爲我們熟知的國外年輕高官例子還有:克林頓32歲當選阿肯色州州長、肯尼迪43歲當選美國總統、布萊爾44歲成爲英國首相……
但與上述這些國外的年輕“幹部”不一樣,與“史上最牛公務員”張輝遭遇類似的是,周森鋒29歲當選市長的消息,還是讓許多國內網友感到不解甚至是質疑——“他的家庭背景是什麼”、“有沒有後臺”、“他的市長究竟是當選的還是任命的”?
出現這樣一些不解和質疑,顯然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和依據。雖然,據報道,在擬提拔周森鋒擔任正縣級領導職務之前,當地已在媒體上予以了公示;並且他的當選是“無記名投票”下的“全票當選”。但筆者想說的是,恰恰正是這樣兩個被當地官方所強調的制度——“任前公示制度”、“選舉制度”,在現實的實際運行過程中,並沒能完全發揮作用,充分取信於民。
先看“任前公示制度”。這一制度理論上好處雖然不言而喻,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近年來不少地方公示的內容過於空洞單薄,缺乏可監督性和互動性——除了“姓名、性別、年齡、學歷、現任職務、擬任職務”等之外,工作實績、選任理由、收入財產狀況和家庭成員關係等更便於監督的信息,往往或者語焉不詳,或者根本就付之闕如。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的“任前公示”,真正做到了擬選任官員信息的充分透明公開,諸如“家庭背景”、“後臺”這類猜測質疑,何以還會一再出現?
再看“選舉制度”。本來,依據我國《地方組織法》的22條規定,“人民政府正職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候選人數一般應多一人,進行差額選舉;如果提名的候選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額選舉”。這也就是說,市長選舉的一般原則應該是候選人多餘一人的差額選舉,而只有一名候選人的等額選舉,僅僅是一種特殊例外。遺憾的是,多年來的選舉現實卻與此正相反:等額成了原則,差額反倒成了例外。無疑,就選舉的選擇本意而言,“多選一”的差額選舉比“一選一”的等額選舉的民主程度、成色要高得多。——容易想象,如果周森鋒的“全票當選市長”,是在差額而非等額的情況下得到的,網友豈能還會有“市長究竟是當選的還是任命的”的擔心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