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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大二十三日公佈新的“養犬管理條例”,廢除了“高收費限養”的舊政策,養犬管理費降至舊規的二十分之一,並限定“一戶一犬”原則。
舊養犬管理規定實行十二年,“高收費限養”的措施形同虛設,過萬元人民幣上牌費並沒有起到限養目的,無牌黑戶犬則滿城皆是。即將從七月一日起實施的“養犬新例”則將管理費徵收標準從一萬元登記費降至每犬第一年五百元、第二年起每年三百元。按照狗只平均壽命十五年計,養犬費用只需四千七百元,還不及原登記費的一半。
新條例對犬隻飼養種類、範圍、免疫、留驗、救助、攜犬外出和處理棄養、流浪、扣押、沒收的犬隻都作出明確規定。
新條例嚴格養犬管理制度,規定每戶只能養一隻犬、不得遺棄犬隻,戶外活動時應有犬繩牽領。公安機關設立犬隻留驗場所接收流浪犬和“超額”棄養犬。留驗場所會對七日內無人認領的犬隻建立接收檔案,可由符合養犬條件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認領。
據瞭解,廣州市已設立一百零三個犬隻登記點,並實行分區管理制度,將市區劃分爲養犬嚴格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嚴格管理區實行犬隻強制免疫和登記制度,禁養危險犬;對農村飼養危險犬作出嚴格規定。違反養犬新條例規定的部門及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