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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日前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明確了中國醫療救助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提出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基本建立起資金來源穩定,管理運行規範,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爲困難羣衆提供方便、快捷服務的醫療救助制度。(詳見本報昨日2版報道)
爲了兌現“病有所醫”的莊嚴承諾,近年來,黨和政府在醫療保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這些工作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新醫改方案等宏觀層面的制度建設;二是醫療保障體系的逐步完善。
可是,有了“全民醫保”,就能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並搬走壓在人們身上的“醫療大山”嗎?由於醫保都有報銷的比例以及最高限額,個人仍然需要支付一部分,如果患上大病,需要個人支付的醫療費仍然很多。這對很多家庭經濟困難的患者來說,仍然是難以承受之重。怎麼辦?這就需要政府的救助,或者求助於慈善事業。不過,慈善事業的幫助是不確定的;相比之下,政府的救助更具可靠性。
的確,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應該是多層次的。首先,基本醫療保險是基礎,這個基礎是普惠式的,即全民都有資格享有。其次,醫療救助是補充,它可以讓那些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後仍然支付不起醫療費或者連基本醫保都沒有參加的公民得到更多的幫助。再者,社會慈善事業和商業保險也是一種補充。在這個多層次的體系中,基本醫療保障當然是重點,但醫療救助也很重要,因爲醫療救助讓“病有所醫”多了一層保障,讓這份保障更實在。
現在,民政部等四部委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將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納入了國家層面的制度性安排,這既是中國醫療救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一個里程碑。(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