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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武漢市5141名困難家庭市民參與一個經適房小區公開搖號,結果搖中的124名市民中,有6人的購房資格證明編號是連號——6月24日,本報刊用新華社報道說,“這一概率僅有千萬億分之一”。經查,6人申請材料系造假,街道辦、區民政部門、區房產部門三道關口對虛假材料“一路綠燈”,現6人購房資格被取消。
有關經適房買賣過程存在問題的報道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人們關心的是,爲什麼那麼多的審查環節在造假面前形同虛設?
經適房造假,對於被質疑的有關部門和人員來說,也許是一個偶然事件。而對於社會公衆而言,則是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一種打擊。
衆所周知,經適房是政府爲了關照住房困難家庭而實行的一種福利性質的住房消費制度,其房價較商品房要低,因此,該制度運行過程能否確保公平公正,至關重要。而某些地方在經適房分配中的造假現象,恰恰擊中了該制度的核心,人們難以消除對該制度能否守住公平公正的懷疑。
屢屢發生的造假行爲,僅僅用偶然性和個別人的違法行爲來解釋,已顯蒼白。人們關切的是,關涉社會公平的相關制度是否存在隱患,在制度設計和執行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執行這些制度和政策的相關部門和人員是否具備起碼的職業道德。
此外,公衆關心的還有,監督這些違規行爲的機制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無論是防範經適房申領中的假冒現象,還是防範高考加分中的造假現象,相關部門都設定了具體的工作流程,明確了監督體系。但是,看似齊備的監督體系卻不能發揮“防火牆”作用,執法部門的監督機制沒有發揮有效作用。因此,怎樣擴大和夯實監督體系,已經成爲處理類似問題時必須追問的問題。
分析一些違規現象的發生,多與一些官員的腐敗相伴。可以說,清除社會不公現象,與預防腐敗已經緊緊聯繫在一起。不解決預防腐敗問題,只談清除社會不公,往往無力也無效。雖然此次經適房造假事件中是否存在腐敗尚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但此前發生的一些違規現象已經屢屢證明了預防腐敗與避免社會不公的相關效應,值得我們思考。
人們注意到武漢有關部門已經明確表示,對經適房造假事件進行徹查,對涉及造假的國家工作人員嚴肅處理。雖然這樣的補救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有關部門應該從中找出問題的癥結,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從保障社會公正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着手,彌補不足,解決問題。正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