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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個熱帖“我可以攝你你不能攝我”在各大論壇上引起網民的極大關注。在6月中旬,棗陽市5位公民被拘,其中馬耀軍被拘15天的理由是,“非法用攝像機錄製法院的執行活動”。馬耀軍去當地法院找院長理論,卻被告知“我可以攝你,你不能攝我”,馬把詳細對話記錄發到論壇上,引起極大關注。
馬耀軍回憶,他回到自己居住的襄樊棗陽市財富廣場小區,發現小區內停滿了“法院”“公安”字樣的警車,還有城管執法車、救護車等。上百名法警、民警和城管隊員把小區圍得水泄不通。當時鄰居楊燕林正拿着錄像機在拍攝,後來就交給他繼續拍攝。正拍攝着,4名法警走過來,將馬耀軍的錄像機拿走。然後,他就“莫名其妙”地被送到看守所。
棗陽市人民法院院長田玉斌後來在接受採訪時說,目前雖然還沒有規定說非法用錄像機拍攝法院執法活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習慣性這麼做的”。
棗陽法院的這一“習慣性做法”引發了網友的不滿。有網友認爲,法院強制執行是堂堂正正的事,這還怕拍嗎?棗陽法院有些“防衛過當”了。也有法律界人士認爲,攝影或攝像只是一種客觀記錄活動,公民的此種權利不能被公權力任意剝奪。
6月27日,湖北襄樊市中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信息稱,襄樊市委已責成襄樊中院調查此事。但昨日記者試圖聯繫襄樊中院瞭解此事進展,該院研究室的同志稱並不瞭解情況,領導正在開一個內部會議,不知道幾時開完,暫時無法回覆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