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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出臺
買家電最高可獲400元補貼
換購不限同類交舊電視也可換新空調冰箱等
記者昨天獲悉,國家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發佈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方式、額度、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該方案實施後,包括本市在內的9個試點省市符合規定的購買者以舊換新購買彩電等五類家電,將獲得250元至400元不等的財政補貼。
據瞭解,在這份由財政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實施辦法中,針對此前國家有關部門提出的家電消費“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辦法明確規定,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個試點省市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併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電視機、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空調、電腦等5類家電新品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的補貼。每類家電補貼的上限分別是,電視機每臺400元,冰箱(含冰櫃)每臺300元,洗衣機每臺250元,空調每臺350元,電腦每臺400元。實施辦法規定消費者向指定的收舊企業提出交售舊家電申請並接受上門收舊,得到“以舊換新憑證”後,即可在購買新家電時當場獲得相應補貼。同時實施辦法還規定“以舊換新”在五類家電中不限定換購類別。例如交售舊電視後,既可以購買新電視,也可以購買新空調或新冰箱等五類產品範圍內的其他產品。另據瞭解,實施辦法中還規定,已經享受“家電下鄉”補貼的產品,就不再同時享受“以舊換新”政策補貼。
據悉,目前消費者距離利用“以舊換新”政策購買家電已經越來越近,只要相關部門公佈中標回收企業和銷售企業名單,即可享受到價格補貼。
“以舊換新”促家電消費升級
消費者:考慮用足國家補貼購買更高檔家電
家電商:保價格保質量保貨源確保國策到位
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公佈後,記者隨即走訪了本市多家大型家電連鎖賣場,瞭解到不但商家已經積極動作,消費者也高興地表示,能夠得到補貼就會提高相關家電的消費檔次,充分利用補貼,考慮購買那些更高端的機型。
據瞭解,此次發佈的實施辦法中除了規定補貼比例爲新家電價格的10%外,還明確規定了“以舊換新”補貼的價格上限。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新購家電價格的10%達不到“上限”,也就意味着沒有完全獲得國家相關政策的“優惠”。記者昨天晚上在海光寺蘇寧電器賣場隨機採訪的多位消費者都表示,既然國家規定了補貼上限,購買時就一定會考慮升級消費,選擇更高端的產品,一來爭取“全額享受”補貼,同時也能獲得更理想的產品。蘇寧電器有關人士也向記者透露,實施辦法出臺前就已經開始與各大生產廠家一起“未雨綢繆”,包括相關產品的預訂進貨、價格監測、質量檢測等都已經提前實施,廠家和商家還共同進行自律並接受相關部門監督,確保消費者在享受這項國家政策的同時,避免遭遇部分消費者所擔心的“先提價再補貼”、“補貼產品質量縮水”、“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天津市家電行業協會祕書長武淦接受採訪時表示,“以舊換新”正式實施後,無疑將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家電產品的消費升溫,特別是時下最熱門的平板電視和空調,更新換代類型的消費比例非常大,而“以舊換新”政策不但提供了價格優惠,還妥善解決了舊家電的“去處”問題,因此必將在市場的各個環節獲得“多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