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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雁
浙江省杭州市自5月起推行市級機關公車改革,市局(副廳)級以下一律取消專車,大部分公車都向社會公開拍賣,讓公車迴歸“工作車”的本色。與此同時,向公務員發放“車貼”。“車貼”根據級別分9檔,最低每月300元,局級幹部2600元。(6月24日《新京報》)
杭州市的這次車改,與全國各地的許多城市也大同小異。應該說,相對於維持公車私用的現狀而言,從車補入手實行車改,雖然不那麼徹底,但畢竟不失爲一種次優選擇。道理很明顯,2600元的車補,總比養一臺公車的費用低。如果再算上領導專車司機的工資、各種保障、福利,以及司機專車私用等等,就更多了。總之,粗略算來,養一輛車、僱一個司機,一年浪費的錢恐怕不止10萬。
當然,也有網友算了這麼一筆賬:領導每月22個工作日,每月補2600元,平均每天118元車補,這118元按現在油價約1L/5.9元,能買20L汽油,按車油耗10L/100KM,每天可跑200公里這簡直比得上一個出租車司機的行車裏程了。這可能嗎?而且,車貼是按照級別發放的,誠如有幹部職工反映的那樣,實際上出門公幹並不一定領導職務越高辦事越多,有的普通幹部辦事更多,用車更多,但是“車貼”卻更少。於是有人質疑和級別掛鉤的車貼,“是不是對享受公車特權的一種贖買?”“是不是給幹部變相發放工資外的福利?”
回答是肯定的。想想看,都是上班工作,都是賺錢養家,都是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成員,都是爲人民服務,都是勞動者,都是國家的主人,都是一個憲法下的公民,都是在倡導和諧社會,爲什麼我沒有車補?國家的哪一項法律和法規給了官員這樣的特權?要知道,這2600元一月的車補,比許多普通勞動人民一個月的收入都多。更別說那些失業的工人和失地的農民,還有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了。
公車私用,這種不合理現象本身就屬於應清理、糾正的,而發車補恰恰是把不合理的職務消費變成合法的個人收入。都說勞動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官員是公僕,可是,怎麼公僕支配主人的錢物時,竟然連一聲招呼都不打,就擅自把車補發給了自己?這不是以權謀私是什麼?
本來,公車的使用是爲了提高工作效益,可是,大量的事實證明,當車補落進官員口袋之後,他們反而不捨得再拿出來,導致他們該下鄉的不下鄉,非下鄉不可,就到下屬單位要公車,這不僅違背了車改的初衷,而且在權力自肥的過程中也懈怠了公務。
公車改革改了多少年,但公車消費不但沒有下降,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原因何在?說到底,是權力始終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在習慣了公車私用、習慣了享受特權之後,再讓官員自己革自己的命,就如同讓他們糾着自己的頭髮想離開地球一樣。
不過,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希望杭州這次車改,能夠取得一定的效果。因爲,無論如何,改總比不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