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監管缺位下無奈之選
“古稀老人怒砸闖紅燈車輛”事件一經網絡傳播,立刻引起了網民熱議,各大論壇的相關評論鋪天蓋地。
熱議中,一些專家學者透過砸車現象,開始對引發這種過激行爲的社會根源進行反思和剖析。甘肅省心理諮詢師學會副會長兼祕書長莫興邦認爲,就事件本身而言,老人的行爲有濃厚的現實色彩。目前,部分司機違背職業道德,無視國家相關交通法規,置廣大行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的現象,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甘肅德合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孫賡認爲,這種現象的發生,最重要的因素或者根源在於執法機關執法不力,監管不到位。孫賡說,在合法權利得不到公權力有效保障的情況下,以違法抗制違法,進行私力救濟是違法行爲的部分受害者或者對違法行爲不滿的某些人羣無可奈何的選擇。
甘肅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鄭本法認爲,從表面上看,此事是汽車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不顧及信號燈警示,威脅了包括老人在內的行人的安全所致,實際上反映了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軟、硬件缺失。硬件方面,如設置監管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警察或安裝電子眼設備;軟件方面,如培育城市交通安全管理道德觀念和強化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法規意識。
警力資金不足是難題
記者從蘭州市交警支隊瞭解到,今年上半年,蘭州交通事故的總起數、死亡人數都有較大幅度的下降,但在斑馬線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卻大幅飆升,共發生事故11起,致死6人,同比增加5人,致死人數同比上升了500%。
不可否認,近年來蘭州市交警部門對維護斑馬線的安全還是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仍然很難讓市民滿意。“大張旗鼓的整治行動大都是一陣風,沒有建立起長效機制。”家住蘭州七里河的市民劉芳說。
“法律對於闖紅燈司機的處罰太輕了,違法成本過低。”孫賡說,在很多司機看來,闖紅燈無非就是罰款和扣分。砸車老人接受記者採訪時也在追問:“現在司機的駕照是不是拿得太容易了?”
對此事件的熱議中,有很多是在質疑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反問要是有交警值守或者“電子眼”監控斑馬線,過往車輛還敢明目張膽地違章嗎?
記者在當地基層交警部門採訪時瞭解到,近10年來,蘭州交警的人數一直在800人左右浮動,今年達到了900人,而比照國內大多數省會城市的平均水平,應按城市人口的萬分之四配備交警,這樣算起來蘭州市至少需要交警1280人。
與交警警力嚴重不足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近10年來,蘭州市機動車平均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遞增,僅今年上半年就增加了2.2萬輛,全市車輛達到30多萬輛。
也就是說,讓900名交警時刻監管30多萬輛汽車隨時穿越市區內的2000多條斑馬線,確實勉爲其難。同時,由於資金的匱乏,蘭州只有在少數十字路口安裝了“電子眼”,“電子警察”的威力還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儘管如此,孫賡還是認爲,老人怒砸闖紅燈的車輛這種現象折射了我國現階段某些社會矛盾產生的特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關執法機關嚴格執法,積極作爲,是化解此類社會矛盾,防止此類現象發生的根本之道。
“以暴制暴”不應提倡
“不少網民支持老漢砸車的行爲,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們對闖紅燈之類違法事件的深惡痛絕以及對有些執法機關執法不力的不滿。”孫賡說,但必須明確,以違法抗制違法不是合法的權利救濟方式。以惡制惡,以暴制暴,根本上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不利於實現法治社會,不利於社會的文明進步。老人砸車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不利於公共安全,雖出於無奈,仍屬於違法,不應得到提倡或支持。
鄭本法認爲,老人反對汽車司機“闖紅燈”,其立場是維護法律尊嚴、反對不道德行爲,是正義之舉。然而,他舉磚砸車,其方法同樣與相關法規相悖,顯然是不正確的。“因爲這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
“可以說,老人一磚砸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存在的諸多軟肋。”鄭本法舉例說,蘭州人引以爲自豪的“百里黃河風情線”,車流量很大,車速也非常快,但供行人通過的地下通道、天橋卻並不多,有些斑馬線至今也沒有安裝紅綠燈。
鄭本法認爲,老人砸車之所以成了社會熱點,引起公衆重視,是因爲它砸出的是依法治理城市、構建和諧社會的大事,是關乎每一個市民民生的大事。他呼籲,以人爲本不僅也不應該只停留在口號上,應該貫穿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每一個具體行動中,要深入瞭解民情,真正代表民意,幫助解決居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以實現政通人和,以此提高羣衆對城市交通的安全滿意度,從根本上杜絕老人用砸車來維護交通秩序等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