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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針對《成都商報》14日報道黃慶教授公開發表的署名論文涉嫌抄襲或過度引用一事,西南交大學術問題通報會內部通報了校方對黃慶“抄襲門”事件的認定結果:抄襲事實成立,學校學術委員會決定取消黃慶管理學博士學位,並撤銷其研究生導師資格。(7月16日《中國青年報》報道)
堂堂一所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的副校長,居然也因爲學術造假而丟官卸甲,這讓人們看到了西南交大學術打假的決心。如果每個人才培養單位和用人單位都能如此照辦,禁絕學術造假就指日可成了。
7月10日中國科協發佈了五年一次的“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報告,分別有43.4%、45.2%和42.0%的科技工作者認爲當前“抄襲剽竊”、“弄虛作假”和“一稿多發”現象相當或比較嚴重,認爲“侵佔他人成果”現象相當或比較普遍的比例更高達51.2%,過半數(55.5%)科技工作者表示確切知道自己周圍的研究者有過至少一種學術不端行爲。(7月11日《京華時報》)出現如此普遍和嚴重的學術造假,,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爲制度安排不周,如果不從這一層面去抓改革、再設計,要想徹底根除學術造假,打假再多也枉然。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聽說幾個官員、老闆讀博,自己寫學位論文的?這樣問似乎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換個問法:你聽說過官員、老闆讀博,讓別人代寫學位論文的嗎?答案自在人心。那些讓別人寫的論文,雖然本身不一定造假,使用了也不構成侵權,但這種類似於把別人的孩子從一出生就抱到自己家裏的行爲無疑還是學術造假。與其餘的剽竊或過度引用行爲相比,這種行爲可稱爲“全剽竊”、“全引用”。如果不從改革官員、老闆讀博的招收、培養、學術水平考覈制度上着手,這種假又怎麼打呢?
又比如,有的大學規定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必須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否則不予畢業。而現在,有的大學的院系爲了擴大碩士生生源,招收了大量外專業的本科畢業生,採取的還是兩年制培養方式。如此速成班,當然也很難保證讓學生在寫論文方面“包教包會”。但他們又不享受“不會免費再學”的待遇,於是只能被逼造假。如果分類施教,實行彈性學制,造假現象應該會有所遏制。要是索性取消發表論文規定,也不失爲可行之策。
造假無疑是不對的,但人們並非全依對錯而行。當制度逼得人們在學術上造假的時候,或者在發現、防範、懲處造假上留下很大餘地的時候,不造假就未必合算了。因此,學術造假不能全怪制度,但從制度上動腦筋,想對策,才能將學術造假斬草除根。(鄧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