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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費者周女士反映,她輕信廣告購買祛斑霜,使用後不但沒祛斑反而造成皮炎,險些毀容。
家住塘沽區的周女士經常看到一則美容祛斑產品的戶外廣告。周女士使用後,最初效果感覺較滿意。兩三個月後,周女士臉上的斑點重現,經銷人員告知由於季節和氣溫等情況造成的,需要到市裏連鎖店做一次“排毒治療”,周女士接受“排毒治療”後,臉上的斑點依然如故。2009年1月,銷售人員又建議她到指定美容院進行美容祛斑護理。周女士辦理了價值3300元的美容5年卡。但當週女士在這家美容院接受了店裏提供的產品和服務5次後,今年3月發現臉上斑點不但沒有任何減輕,反而出現了紅腫、下巴爆皮等症狀。周女士這纔到長征醫院就診,經診斷,屬於接觸性激素皮炎過敏造成,說明其使用的化妝品裏所含激素或鉛元素可能超標。周女士找到美容院要求退卡、退款並賠償醫藥費,但該美容院卻堅稱該產品沒有質量問題。
塘沽消協介入調查,經過調解,美容院最終將消費者未使用的價值1478元的化妝品退貨。據此,消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涉及人體健康的產品時,一定要慎重,不能輕易相信廣告宣傳和經銷人員的勸說和忽悠,在辦理美容消費卡時最好選擇正規、有信譽的美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