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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距國家權力殿堂並不遙遠
制定地方性法規、邀請公民旁聽人大常委會會議、向社會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執法檢查制度化……
30年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依法履行各項職權,創新性地開展立法、監督工作,有效行使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力,通過大量豐富而生動的民主法治實踐,開創了地方人大工作的一片新天地。
1979年,地方組織法修改,規定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極大地激發了人民自主管理、社會參與的動力與活力。“地方性法規從當地實際出發,對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補充細化,對地方的改革、發展、穩定起了很大作用。”張春生評價道。
時至今日,家住北京市東城區草園衚衕的牛大爺對2005年8月14日那場激辯仍記憶猶新。
以北京五環路爲界,圈定煙花爆竹燃放範圍是大是小?除夕到正月能全天放鞭炮嗎?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就《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由“禁放”轉變爲“限放”。
“這是咱老百姓自己的事兒,當然得關心。”牛大爺特意把兒子叫來,讓他教自己看網上直播。聽證會上,包括退休工人、公司職員、在校大學生在內的16名陳述人各抒己見,氣氛熱烈。
當年9月,參考聽證會上的意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對煙花爆竹燃放的時間、空間予以嚴格限制,同時建立了煙花爆竹的專營銷售制度,居民、村民和業主可以就居住地區燃放煙花爆竹自定公約。
“那天的會真起作用!”牛大爺不由得感嘆道。圍繞民衆關心的議題舉行的立法聽證會,不僅體現了民主立法程序,更讓普通民衆發現自己距離昔日“神祕”的國家權力殿堂並不遙遠。
立法聽證,因其能充分反映民情、民意並能廣聚民智而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地方人大的立法活動中,如今已經成爲地方人大開門立法,實現立法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手段。
近年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創新層出不窮:公佈地方性法規草案,廣泛徵求民意;向社會公開徵集立法項目……
2007年10月,《甘肅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程序規則(修正案)》獲得通過,該法規在全國首次確認了公民擁有直接向人大常委會提出立法建議項目的權利。立法專家稱之爲“具有破冰意義”的公民民主法治實踐。
對“一府兩院”進行監督,是地方人大常委會的重要職權。2001年2月,遼寧省瀋陽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該市中級法院工作報告未被通過,2000年瀋陽市發生的一系列腐敗案是代表們對法院報告不滿意的主要原因。這是我國人大有史以來,法院工作報告首次被人大否決。
同年3月27日,瀋陽市中級法院院長賈永祥被撤職。8月9日,瀋陽市人大加開了一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整改情況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報告》。
2006年,監督法出臺,以立法形式明確了監督方式: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計劃預算報告、執法檢查、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
30年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生動實踐表明,中國式民主正走在大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