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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看着兩張“真假胡斌”的照片,我實在不能分辨是否同一人。但是我知道有人能分辨,除了當事者自己,公檢法人員對此心知肚明。問題在於他們說不說,且願不願意說,屑不屑於說,或敢不敢說。
杭州飈車案演變至如今,成爲一個無限放大的個例,前半程,關於“70碼”的真相追索,杭州官方的最大損失,是付出了“喪失公信力”的代價。也正是這個代價,使“真假胡斌”——這個本來由法院擔當的例行職責,成了一場網絡競猜遊戲。
這個代價帶來的更大變化,如今的陣營,已經分化爲毫無干系的網友對陣“杭州方面”——公檢法機構和被告共同組成了“杭州方面”,這種局面,實在是對法理公平和法律程序的反諷。
昨天杭州法院對“頂包”作出了迴應。官方的迴應:否認胡斌被頂包,理由是法檢對被告身份進行審查和監督。而個人的迴應,是審判長在接受採訪時拿出的證據,長胖是因爲關在看守所,且原告也未提出質疑。
至於網友提出的喉結、視力、眉毛等依據,法院忽略。
從證據對接的情形來看,網友的猜測與法院的迴應,基本上是雞同鴨講。我不敢斷定胡斌是真是假,我敢斷定的是,這個迴應,只可能激起網友對胡斌現狀更科幻的想像,和對張禮礤更徹底的人肉。
照理說,法院有程序而網友無程序,法院有規章而網友無規章,法院懂法而網友大都業餘,法院完全可以不理會網友猜想。問題在於,同一事件,杭州警方已失範於前,法院就有直面質疑,拿出證據,挽回官方公信力的必要。
比如網友提議法院做一次“DNA”檢測,並公開檢測全過程,於法律程序而言,這實在是一個“非常規”的建議,但處於“非常態”的法院,大可考慮這個近乎荒誕的建議——如此,結論便可自證。當然,假如胡斌爲假,在輿論高潮、政府公信力與少量糾結的個人利益面前,想必“有關方面”也自會掂量輕重。
人民網前幾天公佈了一個今年上半年“地方應對網絡輿情能力排行”,“成都公交自燃事件”排在第一,理由是政府三天五場發佈會,開誠佈公,止住了流言和恐慌。而備受好評的去年甕安羣體性事件,也是因公開透明和坦誠反而修正了政府形象。
亡羊補牢,還可療傷,不知杭州方面能抓住這個治療的良機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