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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鬆民
歷時3年多研究規劃的《廣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實施方案》已經獲得全國專家評審通過,目前正抓緊形成最終報告報廣州市政府批准。據悉,該方案將學習新加坡收取道路擁擠費,減少繁忙時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負荷。(7月30日《法制日報》)
一遇到棘手問題,第一時間想到的辦法就是“收費”,這是中國自從向市場經濟轉軌以來,某些地方和部門一個習慣成自然的做法,解決交通擁堵問題也不例外。所以我很懷疑這樣一個方案居然需要“歷時3年多研究規劃”,很有可能,這只不過是嚇退反對意見的一個說法而已。
總的來看,用收費來解決交通擁堵的思路,還是一種誰有錢誰就有路權的思路,最後的結局,恐怕無非是把“繁忙時段和繁忙路段”變成“不差錢”的公車和富人的“專用時段和專用路段”。城市的交通資源,作爲一種無差別的公共產品,本來應該是對全社會開放的,這下等於被“公家人”和有錢人買斷了。可以預期的是,如此一來,那些原本不屬於“繁忙時段和繁忙路段”的時段和路段將會變得繁忙起來,擁堵依舊,而整個城市交通會變得既沒有公平,也沒有效率。
我知道,專家們一定會祭出這是國際慣例的法寶,來回應反對者的質疑,君不見,“方案”不是一開始就亮出了“新加坡經驗”的牌子嗎?但新加坡可以這樣做,未必就見得廣州也可以照搬。理由非常簡單:新加坡的公車所佔比例很小,中產階層佔了人口的大多數。廣州不具備這樣兩個條件,盲目照搬新加坡經驗,“橘生淮北則爲枳”是難免的。
解決城市交通問題,還是要採取“以人爲本”的思路,把如何能夠讓最大多數的普通市民可以方便、快捷、低成本地出行,作爲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
換了這個思路,我們就會發現,城市交通擁堵其實是一個僞問題,真問題是:政府有沒有決心和魄力按照這樣的順序調控城市交通資源——即首先滿足公共交通的需要,在此前提下,剩餘的“路段和時段”再安排給運輸效率低下的轎車?
世界各國大都市的經驗都證明,只要公共交通能夠做到方便、快捷,則不僅無車的市民,一些有車的市民,也會願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作爲自己日常出行的工具。如果大部分市民的出行需要優先被滿足,那麼整個城市交通系統就會顯得公平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