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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公安局邀請市國資委領導和國有、民營企業家代表,就公安機關如何更好地服務企業發展進行溝通交流,並推出了五項新舉措,切實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治安環境。
此次推出的五項新舉措包括:一是全力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對於發生在企業集團的威脅恐嚇、敲詐勒索或故意傷害企業法人代表、廠長、經理等企業領導人的案(事)件,及時果斷地予以妥善處置,並實行倒查責任制度;二是建立和實行警企聯動應急處置機制,各級公安機關、各個警種按照屬地原則和管轄分工,通過建立健全例會制度、召開不同類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和手段,與國資委等市有關部門和大中型企業及時互通信息,交流情況,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三是積極配合企業搞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把握工作主動權,及時發現、排除企業內的不安定因素,把妨礙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案(事)件發生概率壓到最低限度;四是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保衛組織和防范措施,推動企業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依法建立健全治安保衛組織,指導企業下大力氣建立起創建『平安單位』的一系列保衛制度和措施,切實提昇物防技防的整體水平;五是加大對企業的服務力度,在戶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方面給予最大限度的支持,為企業發展提供全方位的警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