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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雲南,政府相關部門實名發帖回覆網民質疑的現象,今年以來明顯增多。據不完全統計,僅6月份,就有昆明市規劃局、城管局和宜良縣公安局在雲南本土論壇實名回帖。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透露,雲南省將發起各級政府部門建立“網絡發言人制度”。(7月6日新華網)
一起7年未破的槍擊案,隨着死者家屬不斷在網絡上發帖而備受關注。宜良縣公安局以實名對此進行回覆,讓此前一邊倒指責警方的網絡輿論出現變化。由此事件催生了雲南“網絡發言人”制度。
其實早在今年3月,政協委員施傑就提出了建立“網絡發言人”引導網情的建議。6月2日,安徽臨泉縣下發了關於建立政府網站網絡發言人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單位確定專人擔任“網絡發言人”。還有些地方雖然沒有正式用“網絡發言人”這一稱呼,但以政府單位名義回帖的並不少見。作爲網絡輿論催生的一種新制度,“網絡發言人”以政府信息源爲依託,利用互聯網在普通民衆與政府之間搭建一條政策與民意互動的新通道,以平等姿態與網友進行交流溝通,及時就有關政府信息披露的帖子進行回覆,從而更好地發揮網絡輿論的積極作用,作出正確的輿論引導。這無疑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值得各地推廣。
然而,當前很多地方“網絡發言人”名不副實,要麼回貼針對性不強,含糊籠統,應付的多,質量高的少;要麼回覆遲緩,反應愚鈍;要麼高高在上,親和力不夠,這些問題極大地影響“網絡發言人”作用的發揮。
要使“網絡發言人”能名副其實,筆者以爲,各地政府要做到“三高一低”。所謂“三高”:一是發言的含金量要高。“網絡發言人”代表政府發言,發言一定要有較高的含金量,針對網友的疑問,要能抓住焦點問題予以釋疑,而非含糊其辭,不得要領。同時含金量高體現在信息主動性上,作爲代表政府的發言渠道,針對羣衆關心的問題,應主動發佈,而非被動應付,泛泛而談。
二是發言的頻率要高。由於受傳統的信息審覈程序多、把關嚴制約,很多地方所謂“網絡發言人”金口難開,達不到時效性要求,從而使這一制度流於形式。網絡上的信息瞬息萬變,對於網友的聲音,相對於傳統政府信息發佈渠道,“網絡發言人”應更加靈活,更加迅捷。政府部門應簡化信息審覈程序,對“網絡發言人”予以一定授權,讓其及時收集網絡信息,迅速發言。
三是發言的理性要高。網絡是一個絕對平等的交流平臺,“網絡發言人”雖然代表政府,但在網上只是普通一員,並無特權,對待網民聲音,特別是尖銳的批評和質疑,要能理解和包容,要以理服人,杜絕以刪帖、審覈等方式,不讓網友不同聲音見光,從而堵塞了輿情。
所謂“一低”是發言的姿態要低。“網絡發言人”絕不能高高在上,目空一切,要以平等的姿態,甚至是低姿態視人,在聽取網友聲音答覆網友的同時,主動接受網民的對自身的監督,改進工作,從而使“網絡發言人”發揮更大的作用。(盧雲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