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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2009年9月2日完成臺本
——綜合素質評價,別隻是看上去很美
演播室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今天的《新聞1+1》。
按照分數的高低錄取學生,這是我們常識中的高校錄取考生的一種做法,但是山東臨沂的師範學院最近卻改變了這種做法,結果是高考分數高的這些學生有的卻被淘汰了。面對這種做法,這種嘗試,質疑的聲音也出現了。
(播放短片)
解說:
12名已經被提檔的高考生,由於綜合素質評價低被退檔了,儘管他們的高考分數比很多被錄取的學生還要高。這就是幾天來,不少人關注的一個熱點新聞。在關注的同時,很多人也將目光投向了發生此事的所在地——山東臨沂師範學院中文系。
王耀輝(臨沂師範學院教授):
綜合素質評價我們有四個項目,第一就是中學語文會考成績。第二就是素質教育有個選修模塊,語文類課程我們要看比例和選修課語文類成績,應達到相應的分數。第三個就是中學給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結論性的意見,優秀還是良好,我們要求至少是良好以上。還有就是這次的高考語文成績,語文成績必須達到100分,就是這四項,我們把這四項綜合起來,形成一個量化的體系。
解說:
在這四項指標裏,有三項是實打實的成績,還有一項中學評價,指的是班主任或學校對考生做出的綜合素質的評價。
我們在山東省教育廳的網站上下載了這張中學學生素養評價表,從這張表格上,我們可以看到學生素養共包括六大要素,分別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最終評價等級分爲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此外還有班主任評語,公衆的擔心也恰恰體現在這個主觀的評價上。
王耀輝:
從我們今年審閱的這些綜合素質表來看,確實也有不太規範的情況。
解說:
類似的情況在新華社記者的採訪中,也得到了證實。山東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招考人員說,有的高中學校所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明顯缺乏嚴肅性,如有的學生某些評價項目六學期全A,有的六學期全B,有些學生報告裏拼湊虛假的痕跡明顯存在。
臨沂師範學院的招生改革,無疑讓高中階段的評價重要性上升,但是這種主觀的評價能否經得住考研,又能否做到真正的公平,依然存在疑問。
主持人:
好,今天我們演播室請到的是首都師範大學的勞凱聲教授。勞教授我們看,臨沂師範學院的這種做法就是用1:1.2這樣的比例,把合乎標準的分數線夠了的這些學生先招到學校裏面去,但是接下來的排名就不是再按照分數了,而是按照他自己所列出的一個叫做綜合素質考評,於是高分的學生反而被刷下去了,您怎麼看這種做法?您認可嗎?
勞凱聲(首都師範大學教授):
實際上臨沂師範學院的這個做法並不是他們的獨創,我們過去高考制度曾經有過這樣一種做法。一般來說,一所學校在錄取學生的時候,招生部門也是按1:1.2的比例向高校投檔,然後在1.2的範圍裏頭,高等學校有自主錄取的這樣一種權利,高等學校就可以根據其他方面的條件,因爲我們錄取一個高等學校的學生,他是按照德智體各個方面綜合考察,最後來錄取的。所以這種辦法應該說是一個老辦法,但是爲什麼現在反而看起來像是一種新的做法。
主持人:
您覺得是爲什麼?
勞凱聲:
就是因爲後來逐步的考試的比例越來越大了,也就是說考試的成績最後成爲唯一的錄取標準,而其他方面的條件反而成爲次要的,甚至不成爲錄取的標準。現在又重新回過頭來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就會引起很大的爭議。
主持人:
很有意思的一個現象,按說我們提素質教育提了很多年了,這一次山東臨沂師範學院能夠這麼做,也是順應素質教育的一種做法,按說應該得到更多人的理解,但是我們今天看到,更多的輿論似乎都是在質疑它,甚至是在反對它,您怎麼看待這種輿論的傾向?
勞凱聲:
我想這是很自然的,就是說我們在衡量一個人的時候,它會有很多不同的標準,有一些標準我們可以量化,比方說我們對於某一門課他掌握的程度,對於這門課所要求的知識和技能,他能夠掌握多少,這是我們可以衡量的,也就是我們現在幾門課的考試成績。
也有一些,比如說身體的體能,在一定程度上,我們可能可以通過量化的方式來把它表徵出來,也有一些能力,比方說組織能力、社交能力、溝通能力、創造能力等等,這些能力是一個個人服務社會,實現自我價值非常重要的一些能力,你不能說我只有死記硬背的知識,而不具備這些能力,恐怕他將來很難在這個社會上立足。但是這樣一些能力,往往它不是能夠通過一個分數,通過一個量化的標準把它體現出來,所以這就成了一個很大的困難。
主持人:
我們再聽聽另外一位教育學者的看法,我們來連線上海交通大學的教授熊丙奇先生,熊教授您好。
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你好。
主持人:
山東臨沂師範學院這種做法,實際上是把對學生的評價,很重要的這麼一個決定,是不是錄取他的這種機制,放到了高中時期的評語上,您怎麼看待這種做法?
熊丙奇:
剛纔勞教授已經講到了,它這個學院的做法並不是最新的做法,爲什麼會變成今天引起大家的關注,我們可以看到以前這種1:1.2投檔的比例變化的一個過程。最初的時候,1:1.2,它是學校在執行過程之中,學校在操作的時候是學校有自主權的,後來由於它的標準不是特別清晰,因此就被社會指責這其中有潛規則。
後來隨着學校應對社會的質疑,就推出了兩項做法:一個就是在高考之前,實際上就是事先確定學生是不是優秀生或者優惠生,給優秀生和優惠生適當的一個錄取的優惠照顧,比如說達到投檔線之後加20分,或者加10分,或者加5分排序,但是這樣一個做法後來又被認爲是有權勢交易。因此隨着這樣一個不斷的質疑,學校在操作1:1.2這樣一個投檔比例的時候,就越來越不敢再加上其他的因素來考察,而完全實行從高到低分數這樣的錄取。
2007年的時候,復旦大學就率先提出取消校內的優惠加分,也就是說取消優惠生和優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