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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晨報》報道,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最新公佈的《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2009年8月修訂版)中,已經刪去了“12點退房,超過12點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點加收1天房費”的規定。更換的條款未對收費時間點作明確限制,僅要求明示。
這意味着飽受詬病的賓館飯店業“12點退房”的行規的“壽終正寢”,而消費者每次拖着個大大的行李箱去吃午飯的尷尬或可減少,要知道這個排除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規則,此前一直被握有所謂話語權的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稱爲“國際慣例”而不可更改。如今,“國際慣例”終於不再“一貫”,確屬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順應民意”而釋放的善意。不過,公衆若是將之歸爲一向傲慢的行業協會一次“良心發現”,很可能是表錯了情。其實,在所謂的“順應民意”中,“順應”的成分更大一些,而“應民意”之舉更多的可以理解爲“順水人情”。要知道,早在這個行規廢除之前,一些酒店在經營困境下就自行破了行規。不用費盡心思地查找事例,僅以近日的一則新聞爲例就可發現這端的是現實。9月2日的《新聞晚報》報道說,國內300多家酒店今年6月集體推出了延遲退房活動,按照計劃,該活動原定於8月31日結束。但由於社會反響良好,包括北京華都飯店、北京凱迪克格蘭雲天大酒店、虹橋喜來登上海太平洋大飯店等在內的國內100多家知名酒店將把延遲退房活動延續到今年年底。這充分說明延遲退房已不再是酒店淡季的促銷活動,而開始向常態化發展。社會反響良好,酒店也嚐到了甜頭,所謂形勢逼人、形勢比人強。而我們從國內300多家酒店集體推出的延遲退房活動中,也分明體會到一個老生常談的博弈理論——“囚徒困境”。面對經營困境和無時不在的競爭,酒店明明知道延遲退房確可招攬顧客乃至回頭客,但又怕單獨實行此舉會招來同行惡性競爭的報復,局勢突變得不在“可控範圍”之內,於是想到了以集體和聯合的名義,儘管這種“集體推出”的方式並不正常,隱隱然有小“協會”的影子在,但因爲它客觀地惠及了消費者,對於這種雖不正常的方式,公衆還是會高舉雙手贊成。
這也就是爲什麼筆者不對“12點退房”的行規“壽終正寢”做誇大歡呼和闡釋的原因所在。不過,細究起來,就可發現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順應民意”是在酒店行業競爭加劇的態勢下的不得已而爲之,那麼,我們就可以設想其他行業的霸王行規如何也能“壽終正寢”。答案無非是儘可能地消除壟斷,也就是說除非涉及到國家戰略和安全領域的行業都應打破壟斷,在市場的充分競爭下,找到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最佳利益結合點。而在充分競爭的局面下,或許還會有各種雷人行規或者價格聯盟的存在,但正如“囚徒困境”所描述的那樣,這些不得人心的東東勢必會在各個擊破中土崩瓦解,即便是冠冕堂皇的“國際慣例”也不例外。(宋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