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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酒店破12點前退房慣例,率先實行24小時住宿”的新聞報道,引起人們對酒店退房時間的廣泛關注。深圳酒店實行“24小時住宿”給酒店業的退房時間帶來不小的衝擊。記者昨天採訪瞭解到,我市一些酒店針對部分客人,也推出“延遲退房”服務。不過,“延遲退房”並不是針對所有客人,12點退房的慣例還是普遍做法。
酒店退房時間一般都在中午12點前,否則就要加收房費,這是業內慣例。日前,深圳馬哥孛羅好日子酒店把其“24小時住宿便利安排”服務延伸擴展至普通客房,從而使酒店全部390多間客房均實現“24小時點對點住宿”的便利——客人頭一天入住,可以到第二天同一時點退房,即住滿24小時,而不論其是否過了中午12時,並且無須多交任何費用。同時記者瞭解到,在銀川、貴州個別酒店也實行“24小時”住宿。
記者採訪瞭解到,本市泰達國際酒店暨會館、金皇大酒店、晉濱國際大酒店、今晚大酒店、遠洋賓館等酒店試行“延遲退房”,顧客可以享受延遲到下午14點退房。不過,其“延遲退房”活動只是爲期兩個月的促銷活動;而且,顧客需要通過攜程網預訂酒店,或者是酒店會員纔可以享受該特殊優惠。
在部分快捷酒店,“12點退房”的行規也有所鬆動,但只適用於酒店會員。記者昨天從格林豪泰酒店的客服電話瞭解到,顧客在入住時可以先花費一定金額購貴賓卡,普通會員退房時間能推遲到第二天13點,金卡或者鉑金會員可以將退房時間推遲到第二天14點。記者在致電漢庭商務酒店和如家快捷酒店時,也均得到類似的答覆。
對於消費者來說,“延遲退房”或者“24小時住宿”能大大便利行程安排。很多商旅客人都表示,中午還要參加宴請活動,但是卻需要在12點之前就收拾行李隨身帶着,實在很不方便。但是酒店方面認爲,在客房出租率較高的情況下,全面實行延遲退房會影響後續客人的入住,進而影響酒店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