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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航修改機票兌換規則
信用卡積分兌換里程受限
記者昨日獲悉,有“國航知音卡”持卡人近日收到國航發來的電子郵件通知:明年1月1日起,持卡人用積累的國航里程兌換免費機票時,將不能隨意指定爲誰兌換,必須按照事先確定的“受讓人名單”執行。
據悉,國航的新規要求:每名會員最多設置8名“受讓人”,公司或法人實體均不可成爲“受讓人”。首次建立“受讓人名單”之後,可對名單進行修改,但若增加“受讓人”,則將被扣減300公里里程,並且新增的“受讓人”只能在變更成功60天后才能兌換免費機票。國航此舉意味着,“黃牛黨”們倒賣信用卡積分的難道將加大。
今年6月10日,本報記者曾以《信用卡積分網上熱賣》爲題,報道了“黃牛黨”收購信用卡積分,將其兌換成航空公司里程後將其轉換成機票再出售,賺取出售機票的價格與收購積分價格的差價牟利。
據悉,目前已有興業、華夏、民生等銀行紛紛對信用卡積分兌換航空里程進行“設限”。今年7月1日開始,民生銀行規定:該行信用卡積分進行航空里程兌換時,需加收手續費。收費標準爲15000積分或30元/次,每次最少需兌換500公里航空里程,每次最多可兌換50000公里航空里程。同時,該行還對信用卡用戶免費兌換的次數做出規定:根據信用卡的級別不同,持卡人每年最多隻能獲得6次的免費兌換機會。超出免費次數後,兌換費用將按照收費標準收取。
“信用卡消費積分兌換航空里程雖屬買賣雙方的自願行爲,但也易造成信用卡客戶信息外泄等。航空公司、銀行等採取兌換限制措施,將有利於防範兌換交易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分析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