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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法院管訴訟斷案,現在卻還管送水送飯。原來這是本市海事法院在緊急救助一艘海上事故船。今年6月20日,2萬噸級貨船“蘇福”輪與15萬噸級散貨船“港星”輪在天津港10萬噸級外錨地相撞。事發後,外籍船東拒絕爲“蘇福”輪提供給養,導致該船處於斷糧、斷水、斷油的困難境地。面對危局,天津海事法院採取措施,爲孤立無援的“海上棄兒”送去食品和其他給養,從而保障了船舶的安全和船員的生存。
這起事故在天津港海域發生後,肇事船舶“蘇福”輪的俄羅斯船東有棄船意圖,拒絕繼續爲該船提供給養。船舶斷油直接導致船上機械無法正常運作,照明無法啓動,給進出航道的過往船隻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更嚴重的是,船員生活給養已經用完,而船東公司竟然置之不理。身處異國他鄉的外籍船員面臨生存威脅,心情焦慮不堪,已經處於崩潰的邊緣。
獲悉這個情況後,天津海事法院高度重視,立即指示執行庭處理此事。他們認爲,不僅要保證司法程序的正常進行,還要保障司法和諧地處理危機。接到指示後,執行庭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對涉案船舶和船員開展緊急營救。他們先將外地辦案的法官緊急調回津城,同時組織精幹力量,成立緊急協調組,對該案件進行協調和處理。
承辦法官對船舶和船員的實際情況進行覈實後,立即與肇事方、受害方、船代公司、港口公司以及諸多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協調,籌措款項。經大量工作,法官終於找到一方當事人墊付船舶給養費用。在獲得費用之後,承辦法官爲船員採購了大量食品和淡水,保障他們的生活需要,同時爲船舶提供輕油,保證船舶的正常運轉。神情沮喪、瀕臨絕望的船員,看到中國法官送來食品和淡水,感動得熱淚盈眶。除了表達感激之情,他們還表示,將主動配合法院完成司法程序。據悉,此案下一步將進入船舶拍賣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