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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仍然是一派田園風光。
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下稱《規劃》),昨日珠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首次對外公佈橫琴的美好藍圖。根據《規劃》橫琴定位於“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和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臺。至此,橫琴開發的主旋律方定!
所謂“示範區”是指創新通關模式,以橫琴爲載體大力推進粵港澳融合發展,聚合珠三角的資源、產業、科技優勢與港澳的人才、資金、管理優勢,加強三地在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合作,率先探索建立合作方式靈活、合作主體多元、合作渠道暢順、合作效果顯著的新機制,爲推進粵港澳更緊密合作提供示範。
“先行區”是指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開放,進一步發揮香港、澳門的自由港優勢,大力推進通關制度創新、科學技術創新、管理體制創新和發展模式創新,爲港澳人員在橫琴就業、居住和自由來往提供便利,大力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國際化水平,建設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化基地,在改革開放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爲珠三角“科學發展、先行先試”創造經驗。
“新平臺”是指加強珠澳合作,大力吸納國外和港澳的優質發展資源,打造區域產業高地,通過研發和創意設計等高技術的轉移、擴散和外溢效應,促進珠三角和內地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和優化升級。拓展澳門的產業發展和教育科研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同是國家級新區,但橫琴的發展卻是有別於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橫琴新區的負責人劉佳在會上表示,《規劃》爲橫琴的發展做了準確的定位,定位決定了橫琴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