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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貸的全面收緊讓不少人士拍手叫好,這確實有利於擠壓當前樓市的泡沫。然而,該消息也讓一些想改善居住條件的購房人皺緊了眉頭:由於收緊二套房貸,銀行目前針對包括改善型住房在內的“二套房”全部執行從緊政策。業內人士指出,這一做法不僅不符合相關政策,也有悖於國家對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支持。
改善型住房優惠無門
日前,讀者王女士向本報反映了在房貸方面遇到的問題。“之前我們一家三口住在北站附近,房子是5樓、建築面積86.1平方米。房子是2000年買的,2003年的時候房貸就還清了,誰想到我出了意外,上下樓不是很方便,想換個樓層低一些的房子。”
隨後,王女士看上了河東區一套86.3平方米的房子,總價爲78萬元,樓層爲1層。在諮詢辦理房貸時,銷售人員表示利率可以打7折,宋女士當時就交了5萬元的定金。今年8月初,宋女士將北站附近的房子賣掉了,然而沒有想到的是,上週樓盤銷售人員給她打來電話,稱銀行貸款利率不能打7折了,只能按照基準利率計算。王女士頗爲焦急:“按照樓盤銷售人員的計算,我的月供從1800多元漲到了2300多元,心理上太難接受了。不是說收緊二套房貸是爲了抑制投資嗎,我們名下沒有其他房屋,屬於改善型,怎麼也被一視同仁了?”
銀行工作人員告訴王女士:只要你去房管局開個證明,證明你名下沒有房產,應該就能給你按首套計算。而房管局則拒絕爲王女士開具證明,而是建議她向銀行出示房屋的買賣合同,證明其已經出售。王女士只好再次回到銀行,銀行人士說:“即使你這套賣了,我們也不知道你還有沒有其他投資,除非你能拿到證明你沒有房產的證明。”再三交涉後,銀行人士稱考慮到王女士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上面申請一下,只要老總批准就行。截至發稿,銀行最終告訴王女士利率優惠還是不可能。
優惠文件成一紙空文?
2007年9月27日二套房貸政策出臺後不久,相關部門又出臺了《補充通知》,指出“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而去年12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的文件中也提出: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於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本市同樣出臺了促進房地產發展的相關措施,明確指出: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的,可比照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給予支持。
截至2008年年底,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爲28.53平方米,而2007年年末該數據爲27.09平方米。按照一年增加1.44平方米計算,截至2009年8月底,本市人均住房面積應該約爲29.49平方米,而王女士一家三口人此前人均住房面積爲28.7平方米,低於平均水平。記者就此向某銀行相關人士詢問,得到的回答是:相關政策指出對改善型住房可以比照首套房執行優惠,而不是“一定”。
專家觀點
政策不應“一刀切”
南開大學經濟學博士劉玉錄分析,銀行全面收緊二套房貸主要是爲了規避風險。“畢竟現在各家銀行本年的貸款指標基本完成了,便出於自身利益來解釋相關政策。我認爲,應該收緊的是投資型房貸,中央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政策沒有變。‘可以’的含義應該是支持,而非可以這樣,也可以不這樣。”
他同時指出,政策本身的措辭也並不十分嚴密,對掌握政策的人來說存在一定彈性。“但是政策制定者的本意應該是給各地區、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樓市冷暖情況而留出一定的調節空間,而這恰恰成爲政策不能落實的隱患。銀行將改善型和投資型一刀切,而並非優待改善型、抑制投資型。我認爲這中間的界限應該是分明的,現狀卻是不管什麼性質的二套房利率都一樣。我個人認爲,和此前一些銀行放鬆二套房貸時期相比,現在有些矯枉過正。”劉玉錄補充說道,“任何時候改善型住房都是受到國家支持的,改善型房貸不應該被收緊。”記者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