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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爲加強國慶、中秋兩節期間旅遊市場的監管,市工商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工商機關從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加強假日旅遊市場監管工作作爲當前一項重要任務。
一、結合“兩節”食品市場專項檢查,加強商場、超市、食品店、集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節日期間各類商品展銷會進行監管;加強旅遊合同監管,規範旅行社、旅遊景區(點)經營行爲。
二、對旅遊市場主體嚴格依法登記,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三、加強對旅遊市場主體監管,查處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爲。
四、打擊商業賄賂、“零負團費”等違法行爲,曝光旅遊消費欺詐典型案例。
五、加強廣告監管,規範廣告發布行爲,重點打擊以促銷、打折、廠家直銷、降價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爲。
六、加強對旅遊景區、機場、車站、碼頭、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旅遊商品特別是旅遊工藝品、紀念品、農副土特產品的監管,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的違法行爲。
七、受理和依法處理假日旅遊市場的諮詢、申訴、舉報,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推進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進商場、進市場、進景區、進社區,強化12315受理、轉辦、反饋、綜合分析和旅遊消費引導功能,及時發佈旅遊消費警示信息,積極開展旅遊消費維權教育,倡導和引導理性消費,提高消費者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通訊員王毅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