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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防部網站消息,近日,國防部徵兵辦公室頒佈《女兵徵集工作試行辦法》,深化女兵徵集改革,調整徵集對象,量化評價體系,完善遴選機制,全面推行面向社會普遍報名徵集。
據介紹,此次女兵徵集對象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生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年齡爲17至22歲,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3歲,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4歲,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爲17至19歲。
女兵徵集的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佈的《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佈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面試考查階段,由兵役機關會同同級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組成面試考查組。應徵女青年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才藝專長等接受考查評定,在70至100分之間現場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作爲最後分數,並現場公佈。
這次改革體現了公開、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則,徵兵全程接受監督檢查,實行責任追究。根據《試行辦法》,冬季徵兵開始前至少提前一週發佈女兵徵集公告,重點說明女兵徵集條件、程序方法,明確報名時限、地點以及有關要求,徵集公告要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張貼。對預定新兵名單及各項得分情況進行公示,對舉報和反映有影響定兵問題經覈查屬實的,一律取消入伍資格,根據後續綜合評定分數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預定新兵名單。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改革是徵兵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對提高女兵徵集質量,從制度上預防和糾正不正之風,推進徵兵法制化建設有着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