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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廣州自主創業,現在因為父母年事已高,他想回津工作。可是,廣州那邊的養老保險待遇標准和天津不同,保險如何接續讓李強很發愁。以前,很多像李強一樣的靈活就業者在跨城市就業時最犯愁的一件事情就是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問題。現在,這個問題將不會再困擾想跨城市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們了。
10月14日,天津出臺了規范跨統籌范圍轉入養老保險關系的新規定,明確天津靈活就業人員辦理跨統籌范圍轉入養老保險關系時,必須具有天津戶籍,同時滿足男未滿50周歲、女未滿40周歲的條件。
天津靈活就業人員轉入——需外地繳費年限證明
新規定明確,天津靈活就業人員跨統籌范圍轉入手續,應向經辦機構填報《天津市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提供外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證明。經辦機構應核實靈活就業人員戶籍、本地及外省市養老保險繳費情況。對符合規定的,向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接收函』,在收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資金後,通知靈活就業人員續接養老保險關系。
靈活就業人員在接到經辦機構續接養老保險關系通知後,應向經辦機構提供外省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個人賬戶記載單』,由經辦部門蓋章確認後到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連續工齡審核手續。經辦機構核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入資金,記載到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月份;依據工齡審定表,記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工作時間、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新規要求,經辦機構對於未發函接收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應即退回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本單位外省市職工轉入——單位應提供勞動合同
新規明確表示,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為本單位外省市轉入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辦理跨統籌范圍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跨統籌范圍職工轉入手續辦理程序為:用人單位應向天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勞動合同,填報《天津市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經辦機構應確認職工在天津參保繳費,向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天津市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在收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資金後,通知用人單位續接養老保險關系。用人單位在接到經辦機構續接養老保險關系通知後,應向經辦機構提供外省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個人賬戶記載單』,由經辦部門蓋章確認後到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連續工齡審核手續。經辦機構核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資金,記載到職工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月份;依據《天津市城鎮職工連續工齡審定表》,記載職工參加工作時間、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對用人單位從同一單位一次性跨統籌范圍轉入2人以上(含2人)的,應向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外省市正規就業情況材料;對跨統籌整建制遷入天津的,用人單位應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