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9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