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在近三十年的刑偵破案工作中,歷經多種艱難險阻,偵破了數以百起的重特大惡性疑難案件。1988年11月4日深夜不幸犧牲在工作崗位上,後被追授天津市特等勞動模範、“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他的名字叫劉英。
劉英,男,1941年出生,1959年9月調入市公安局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五處刑偵一隊副隊長、隊長,副處長。
劉英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刻苦鑽研業務,在緊張、艱苦、危險的破案過程中,掌握了同刑事犯罪分子鬥爭的本領。每次接案,他總是身先士卒,親臨現場組織指揮,帶領幹警不辭辛苦晝夜奮戰。1980年1月,偵破武清縣大王古莊殺人案時,在現場因果關係不明,偵查難度大的情況下,他精心勘查,多方查找痕跡物證,最終從門把手上發現了一個極不顯眼的指紋,及時認定了犯罪分子,進而破獲了此案。他因在此案中的特殊貢獻榮立個人三等功,同年4月出席了公安部表彰大會。他先後多次參與並指揮案涉北京、天津、包頭、大連等地影響惡劣的特大麻醉搶劫案,祝樹尊反革命爆炸案,王瑞江殺妻滅子案,海河碎屍案以及大港輪姦案等特大案件的偵破工作,並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劉英身上始終有一股不屈不撓的韌勁和拼勁,哪裏艱苦到哪裏去,哪裏危險往哪裏衝。1986年5月17日夜,天津東站,一名犯罪分子手持炸藥包企圖製造爆炸事件。接報案後,他立即率幹警趕赴現場,當時案犯兩處受傷,情緒不穩,隨時都有鋌而走險的可能。劉英臨危不懼,不顧個人的安危,在距案犯僅二三米處展開政治攻勢,反覆講政策,冒着生命危險做了一個多小時的工作,終於使案犯繳械投降,避免了爆炸案的發生,保衛了車站旅客的安全。
劉英對待同志有火一般的熱情。當隊長期間,他詳細記錄了全隊每個隊員的家庭住址、人員情況、家屬工作單位及孩子所在幼兒園。隊上不管哪個同志有了困難,他都想辦法盡力幫助解決。天津日報記者趙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