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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區人民檢察院認真做好新形勢下民行檢察息訴止訪工作,從細節入手,抓好每一個辦案環節,初步摸索出一條息訴止訪的新方法,並研究修訂了《服判息訴工作實施方案》,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規定案件承辦人爲息訴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求案件承辦人在第一次接待當事人時,必須告知其申訴權利義務,同時要對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儘可能的有一個全面、客觀的瞭解,如當事人的申訴理由、身體情況以及精神狀態等。對特殊、重大、疑難、纏訪、羣訪等申訴案件,責任人應制定出一個可行的息訴工作預案。
首辦責任制的實行強化了幹警做好服判息訴工作的責任心,通過以案釋法,有針對性地進行疏導,使申訴人能夠心平氣和的對案情有一個客觀理性的認識,正確看待審查結論。
河西檢察院把做好息訴工作納入考覈機制,採取一案一考覈的“三查機制”,將自查、檢查、督察有機結合。這些措施和方法,保證了幹警在工作中能夠有的放矢地針對不同當事人去做工作。(通訊員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