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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爲冒名頂替者的父親王崢嶸在湖南被判刑,“天津師大女生羅彩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案”再度成爲人們關注的熱點。在衆多的報道中,一則消息格外引人關注,這則消息稱,羅彩霞提出的民事賠償訴求未得到法院支持,一度引起網友熱議。昨天(11月7日),羅彩霞的律師通過本報闢謠稱,羅彩霞“索賠失敗”一事繫個別媒體的誤讀,她在天津提起的侵犯姓名權和受教育權的民事訴訟仍在按部就班地進行中。
緣起
一則消息不同解讀
本月4日,中國法院網首先曝出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王崢嶸一審宣判的消息:王崢嶸因犯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其中並未提及羅彩霞的民事索賠。轉天,國內不少媒體都對此進行了相關報道。
同時,一則來源爲武漢某報的消息在網上傳開,在報道“王崢嶸案”的同時,提出“羅彩霞10萬元索賠請求未獲法院支持”。文中提到:“值得關注的是,羅彩霞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35200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的訴訟請求並未得到法院支持。”然而,對於羅彩霞如何向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又爲什麼沒有獲得法院的支持等情節,該文並未提及。
主角
面對爭議選擇沉默
隨後,關於羅彩霞是否索賠失敗的議論一下子多了起來。中國法院網曝出上述消息的當天,本報採訪了羅彩霞,記者問:“你認爲這件事跟你有關係嗎?”羅彩霞說:“當然有關係了。”緊接着,羅彩霞又強調: “我更關心我的民事訴訟。”她隨後向記者介紹了她在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的進展情況,談話中,絲毫沒有提及“王崢嶸案”與她所提民事訴訟的關係。
5日凌晨1:24,羅彩霞更新了自己的博客,平靜地表達了自己的上述看法和目前的心情。雖然更新時間是在凌晨,但這篇博客還是引起了網友的關注。連日來,不少網友跟帖對她表示支持,但同時,也有網友關注到那則關於羅彩霞“索賠失敗”的報道,並把其中的片段粘貼到羅彩霞的博客上。
爲了覈實這一消息,記者多次撥打羅彩霞的手機,但一直無人接聽。手機彩鈴一遍遍地唱着那首《月光》,“難過的時候,誰在身邊,陪我掉眼淚……從今以後,不會再悲傷……”
羅彩霞在博客中說:“其實我無心迴避媒體或者逃避其他。不過,經過前段時間的狂風暴雨,我真的有所畏懼了,我怕說什麼都是我的虛僞我的狠心我的心機了。”
律師
這是對“羅彩霞案”的誤讀
昨天(11月7日),羅彩霞的律師、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主任潘強通過本報闢謠稱,就被冒名頂替一事,羅彩霞只在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未向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於其“索賠失敗”的報道系誤讀。羅彩霞的另一位代理律師安剛直言:“這是一則失實報道。”
據兩位律師介紹,當初,“王崢嶸案”在邵陽市北塔區法院提起公訴,從法律程序上講,羅彩霞是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但是,經過研究,二位律師認爲,王崢嶸僞造國家證件的行爲,更多意義上侵犯的是國家的證件管理秩序,單就這一行爲本身沒有直接侵犯到羅彩霞的切身利益。因此,最終,羅彩霞還是在天津提起了侵犯姓名權和受教育權的民事訴訟。在這起訴訟中,羅彩霞將王佳俊及其父母以及邵東一中等七個單位和個人列爲被告,索賠經濟損失3萬餘元、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
關於經濟損失的構成,潘強律師解釋爲一年的誤工費和一年的學費。“雖然被冒名頂替那一年羅彩霞沒有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但她的高考成績是上了線的,如果沒有被冒名頂替,她在那一年就上大學了。那麼,她也會早一年畢業。因此,我們提出一年誤工費和學費的損失是有理由的。”安剛說。
羅彩霞
照常工作照常生活
對於羅彩霞“索賠失敗”的消息,安剛稱,羅彩霞沒有什麼過激的反應,每天仍然照常工作和生活。“她相信一切都能夠正本清源,沒有表現得多麼不能理解和接受。”
至於羅彩霞索賠案的進程。安剛稱:“因爲邵東一中提出管轄異議,目前還在程序審過程中,啓動實體審理還有待時日。週一(11月9日)到市一中院拿上訴狀,我們要看了內容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走。”
對於管轄權的看法。安剛稱,天津是侵權行爲結果地,湖南是侵權行爲發生地。按照法律規定,兩地法院均有權管轄此案。羅彩霞在天津起訴,法院受理了,沒什麼不對。民事訴訟依舊按部就班地進行中。(記者高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