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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10月15日,供熱站在欣苑公寓6號樓1門張貼公告,稱10月18日供熱站要進行打壓試水。可一樓一戶廣告公司因週末休息,沒人留守,由於該廣告公司暖氣片破損,使得房間成了“蓄水池”,積水最深處達30釐米左右。該公司和供熱站在經濟賠償等方面沒達成一致,該公司不同意供熱,從而使整個樓棟其他居民家也無法享受暖氣。
10月15日,供熱站在欣苑公寓6號樓1門張貼公告,稱10月18日供熱站要進行打壓試水。可一樓一戶廣告公司因週末休息,沒人留守。當天(11月17日)下午,鄰居聽到這家公司傳來跑水聲,就撥打電話叫公司來檢查。開門後發現公司暖氣片破損,房間成了“蓄水池”,積水最深處達30釐米左右。
事發當天開始,這家廣告公司便找供熱站協商賠償一事,直到昨天,糾紛才得以解決。從11月8日“預熱”暖氣管道,等了10天,樓內無辜的5戶居民家裏才享受到暖氣。日前,這棟樓的居民將整個事件經過反映到本欄目中。
廣告公司
當天沒看到公告
是糾紛發生主因
上週末,記者來到遭受“水災”的廣告公司,只見屋頂處的牆皮大面積脫落,部分地板“起鼓”。員工董先生出示了一份書面的“情況反映”。上面寫道,公司當日提前放假,員工並沒看到公告。該公司已和供熱站及上級部門接觸,由於雙方在經濟賠償等方面沒達成一致,該公司不同意供熱。記者瞭解到,由於整個樓棟暖氣用戶是串聯在一起的,1樓這戶廣告公司無法供氣,整個樓棟其他居民家也無法享受暖氣。
居民繳納物業費,供熱站有義務提供供熱服務,也有義務提前通知居民打壓試水。董先生認爲,除貼公告之外,供熱站還可採取其他方式,比如打電話、發郵件等,“現在是信息時代,單一貼公告的方式過時了。”另外,人爲破壞、粘貼不牢固,都有可能導致紙質公告破損。
供熱站
沒看公告屬個人行爲
送電暖器讓居民暖和
供熱站負責人表示,供熱站在打壓試水三天前,就張貼了公告。廣告公司員工沒看到公告屬於個人行爲,供熱站不該承擔廣告公司的經濟損失。爲了讓無辜居民家中先暖和起來,供熱站在幾天前,向居民家送去了8臺電暖器,並承諾承擔一些居民家使用冷暖空調採暖產生的電費損失。
昨天(11月17日)下午,記者再次撥通供熱站電話。據瞭解,經過供熱站上級部門與業主多次協調,雙方已協商解決糾紛,昨天(11月17日)中午,6號樓1門所有用戶家都有了暖氣。
調查 應採取多種方式告知居民
矛盾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業主認爲供熱站沒盡到告知義務。記者走訪了市內六區一些供熱站(公司)得知,目前,供熱站採取的公告方式都是“張貼公告”,一些現代高檔小區的物業公司配合採取電子屏幕滾動告知的方式。
如今,電話、網絡非常普及,有些社區甚至有網站、論壇。除個別不願透露個人隱私的居民外,各小區物業公司、居委會,掌握着大多數居民家的聯繫方式,如果在張貼公告的同時,工作人員與物業公司、居委會協調,通過羣發短信、上網、打電話等方式“雙管齊下”,相信像欣苑公寓這家廣告公司的負責人或員工,就能第一時間獲知供熱站發佈的信息。記者周白石